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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8-1200-2018-00010 文号夏政〔2018〕52号
发布机构夏坊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5-02
标题夏坊乡人民政府关于芦下陂水库防汛备汛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防汛 检查
索 引 号SM04908-1200-2018-00010
文号夏政〔2018〕52号
发布机构夏坊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5-02
标题夏坊乡人民政府关于芦下陂水库防汛备汛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防汛 检查

夏坊乡人民政府关于芦下陂水库防汛备汛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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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聚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做好我乡的防汛备汛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201852日,县挂库领导、县防汛办以及我乡有关工作人员到芦下陂水库进行防汛备汛工作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安全隐患问题。①压力钢管上木质盖板腐烂严重;②大坝栏杆有多处花格损毁;③坝顶下溢洪道爬梯有2处未设置防护栏。以上3处将对水库管理人员的安全通行造成影响。

2.管理不到位问题。在库区内发现其他非水库管理人员随意进入;水库管理人员不足;发电厂房内相关管理制度牌子老化;无水库安全巡查记录;库区内无明显安全警示标语;库区内水面存有大量垃圾。

3.防汛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文件与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要求,形成相关文件明确水库相应防汛责任人;缺乏水库相关的纸质安全管理材料。

4.防汛物资储备问题。缺乏水库防汛抢险物资;安全帽配备不足。

二、 整改与要求

当前明溪县已进入汛期,务必高度重视,狠抓整改,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和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上述发现问题,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1.抓紧消除安全隐患。①压力钢管上木质盖板必须抓紧更换;②坝顶损毁处栏杆必须立即修补完善;③坝顶下溢洪道爬梯须立即设置防护栏。以上在检查中发现的3处安全隐患,必须于515日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2.强化防汛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和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以水库法人代表负责制为主体的防汛责任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人,形成正式文件及内业材料,并且落实到防汛工作的全过程。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职责,了解掌握防汛防洪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解决实际问题,

3.备足防汛抢险物资。要按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要求储备防汛物资(例如潜水电泵、救生衣、麻袋、安全帽等),设立单独的防汛物资存储仓库,物资摆放要整齐有序,形成防汛物资管理制度,强化进出管理以及日常保养,确保应急可用、应急会用。

4.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县、乡防汛设备设施,结合《明溪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进一步完善水库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与度汛方案,明确危险区域转移人员、转移路线,安置点等重要因素,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落实与反馈

    明溪聚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515日前整改到位,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送至夏坊乡人民政府水利工作站,县防汛办与夏坊乡人民政府将跟踪上述问题的整改进度情况。

 

夏坊乡人民政府      

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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