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SM04126-3000-2018-00004

发布机构:县安监局

文     号:明安委办〔2018〕22号

发文日期:2018-03-15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2018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3-28 来源:明溪县安监局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明溪县2018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原则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明溪县2018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职业健康执法年”为契机,继续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深化各类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加强监督执法,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围绕《三明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三明市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明溪县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努力实现“行政处罚要有新突破、基础建设要有新进展、专项行动要有新成效、重点任务要有新推进”的“四新”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强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业健康执法年”为契机,按照省、市、县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泥、石材加工、铅蓄电池、机械制造、金属冶炼、木质家具、化工、制鞋、皮革、农药、肥料等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危害人员多的企业为重点;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切实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强力推进尘毒危害治理工作,倒逼企业改进工艺,完善防护设施设备,促进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符合规定标准;以进一步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解决当前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中存在的“只检查不执法、检查多执法少”问题,确保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今年是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的第三年,也是最后一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控制好时序进度,全面推进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力争全面完成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年度执法计划,重点对今年职业健康基础建设达标企业进行检查,确保年底前达到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要求。

(三)持续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一是扎实开展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专项行动,以汽车维修企业尘毒危害治理为重点,加强监管,推动企业加强防护设施改造,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工作落后的乡(镇)要加大力度,进一步扩大参与整治的企业数。二是继续搞好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以治理水泥包装、装车环节的粉尘危害为重点,坚决关闭淘汰一批工艺落后、粉尘严重超标的水泥生产企业。各乡(镇)要按照省、市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扎实推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是职业病防治的基础。要依照2017年5月1日总局新修订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督查,通过前期宣传、书面告知、执法检查等形式,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未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的建设单位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职业病的发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在监管企业的覆盖面及数量上要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五)认真做好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要求,将开展为期两年的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全县要认真谋划制定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普查动员和培训,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精心组织实施我县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切实保障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努力创新职业健康宣教工作。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传统手段与创新手段的有机结合,发挥户外、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的作用,宣传尘毒危害治理经验,普及职业健康常识。利用“安全生产月”“海西安全发展行”等活动,推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监督指导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七)全面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明溪县一体化监管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17〕15号)要求,按照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一要在安监部门内部全面落实一体化执法要求,在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时,要确保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内容一并开展;二要督促推进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同时,一并检查职业健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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