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文化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号)和国家体育总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体群字〔2015〕155号)等相关精神,2015年三明市老体协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我县各级老体协在同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主动作为,相互配合,抓好落实,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院建设、文明社区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互动融合,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力度大,势头好,成效明显。2016年我县盖洋镇村头村老体协被授予省级“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胡坊镇胡坊村、瀚仙镇龙湖村、雪峰镇城南社区、中山社区、城关乡王桥村等5个村(社区)老体协被授予市级“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为更好地推动创建工作,现开展2017年市级“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夏阳乡、盖洋镇各推荐4个单位;
胡坊镇、夏坊乡、城关乡各推荐3个单位;
雪峰镇、瀚仙镇、沙溪乡、枫溪乡各推荐2个单位。
二、推荐条件
(一)有一个好的班子。
1.每年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作1-2次汇报,老年体育工作列入同级党政工作的部署和考核,同级党政领导关心老体协工作,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2.有一位管事的主席(在职领导兼任,或者是热心老体协工作同级班子退下来的老领导担任);
3.有干事的常务副主席和秘书长,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的老同志担任,抓具体工作;
4.班子团结,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全年有活动;
5.有相对固定办公场所和基本的办公条件。
(二)有一支好的队伍。
1.有健身辅导站点;
2.有健身项目辅导员和一支志愿者队伍(5人以上);
3.有5个以上项目健身队伍(每个项目至少20人以上),有若干名健身骨干;
4.每年参加2-3个项目的培训,每期培训骨干3人以上。
(三)有一个好的经费保障机制。
每年安排老年体育工作经费1万元以上(可结合节假日慰问、组织参观学习等费用)。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多渠道筹集经费,用于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四)有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和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
1.与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相结合,利用各种节假日、纪念日、庆典日以及全民健身节、老年节开展老年健身项目展示交流;
2.积极引进、推广普及多项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项目,挖掘、整理、创新传统体育健身项目,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提供更多的项目选择,老年人健身活动常态化;
3.举办康乐大讲堂,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4.参与健身老年人占本单位老年人口总数的60%以上。
(五)有功能适用的健身场地。
1.行政村建有与老年人口相适应的老年文体健身活动中心或活动室(面积100㎡以上),内设棋牌、乒乓球、台球、多能排练厅等,室外有3个以上球类项目场地和200㎡以上健身广场(可与文化站、学校场地相结合,实现资源共享);
2.社区建有与老年人口相适应的活动中心或老年人活动室(面积100㎡—200㎡以上),内设棋牌、乒乓球、台球、多能排练厅等,室外有3个以上球类项目场地和200㎡以上健身广场(可与周边健身场地相结合,实现资源共享);
(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老年活动中心(室)、健身辅导站点管理,辅导员、志愿者队伍管理、学习培训制度,场地设施管理制度,活动计划、财务管理等制度,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推荐“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的条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对象必须是能够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
(二)做好材料报送。认真填写《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推荐表》,纸质一式2份加盖公章,于3月8日前上报县文广局办公室。
(三)做好考评工作。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把关,市里将对各单位推荐的“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结合相关工作进行抽查。
(联系人:张建华,联系电话:13507572885)
附件:三明市“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推荐表
明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明溪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2017年2月23日
附件:
三明市“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推荐表
推荐对象名称
|
|
负责人姓名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电子
邮箱
|
|
邮政
编码
|
|
通讯地址
|
|
健身
康乐家园简况
|
班子建设
|
|
队伍建设
|
|
经费保障
|
|
活动开展
|
|
|
健身场地
|
|
管理制度
|
|
县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县老体协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体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老体协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