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明溪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公布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3个档次。其中Ⅰ级区片5.17万元/亩、Ⅱ级区片3.625万元/亩、Ⅲ级区片3.575万元/亩,具体见附件1。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具体见附件2。
四、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新补偿标准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本通知自2023年9月8日起施行,《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明政〔2017〕5号)同时废止。
附件:1.明溪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2. 明溪县地类调节系数表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附件1
明溪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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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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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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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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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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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镇:城东村、城西村
城关乡:大富村、王桥村、坪埠村、上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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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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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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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仙镇:岩里村、石珩村、大焦村、小眉溪村、王陂村、雪峰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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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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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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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洋镇:盖洋村、林地村、湖上村、村头村、雷西村、葫芦形村、温庄村、湾内村、衢地村、白叶村、白岚村、桂林村、画桥村、大坑村、常坪村、姜坊村、大洋村、杨地村
胡坊镇:胡坊村、肖家山村、瓦口村、柏亨村、朱南村、眉溪村、奋发村、福西村、洋地村、冯厝村
瀚仙镇:洋龙村、瀚溪村、龙湖村、连厝村、坪地村、花园村
城关乡:狮窠村、罗翠村、余坊村、下汴村、大坪村
沙溪乡:沙溪村、梓口坊村、永溪村、六合村、瑶奢村、碧州村
夏阳乡:夏阳村、杏村村、御帘村、长兴村、地美村、岭头村、下坂村、瓦溪村、溪边村、俞云坂村、 陈坊村、旦上村、紫云村、后洋村、良村村、新坊村
枫溪乡:枫溪村、小珩村、官坊村、大雅村、华山村、邓家村、熊地村
夏坊乡:夏坊村、高洋村、鳌坑村、龙坑村、新建村、中溪村、李沂村、苎畲村、黄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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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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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明溪县地类调节系数表
地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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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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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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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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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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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含沟渠/田坎)1.0
2、永久基本农田调节系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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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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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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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沟渠/田坎以外的农用地按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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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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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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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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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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