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政〔2013〕26号
夏坊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中心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值班工作管理,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现就进一步做好我乡“三农”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和综治信访维稳“1+N”联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值班工作由乡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由乡纪委和党政办定期督查。
(二)实行领导带班,乡直部门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由各部门具体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每一轮为一周期,周而复始。
(三)休息日、节假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由乡党政办统一安排。
二、时间安排
日常值班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6:00;特殊敏感时期、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地点
值班时间内,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在中心大厅内,否则视为脱岗。
四、工作职责
(一)处理公务来电;
(二)接待来访群众;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安全防护和值班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值班电话铃响3声内接听电话,答复问题迅速准确。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二)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三)值班期间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四)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在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接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紧急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经领导同意后,迅速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五、纪律要求
(一)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调整的,党政领导必须提前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并在党政领导中找好替班;值班干部必须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在机关干部中找好替班。值班人员调整变动情况提前报乡党政办备案。
(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岗、溜岗,不得私自离开。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夏坊乡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9日
夏坊乡党政办2013年7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