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政〔2013〕4号
夏坊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坊乡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夏坊乡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夏坊乡人民政府
2013年3月6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 责任制 通知
抄 送:乡党委 乡人大 县安委会
夏坊乡党政办 2013年3月6日印
夏坊乡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政府第66号令),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明政文〔2009〕18号)明确职责分工,并根据乡政府工作领导分工安排,特制定《夏坊乡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乡班子成员主要职责分工:
曾荣华(乡长):为全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我乡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余 健(乡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村镇建设、土地、水利工作,联系国土资源所,挂包夏坊村,做好以上各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蒋祖舜(乡党委副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建、组织、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精神文明、机关效能、环保、库区移民、林业工作,联系林业站、林业派出所、君子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挂包鳌坑村,做好以上各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沈富勇(乡党委副书记):负责综治、信访工作,分管武装、烟草、公路、交通安全工作,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烟草站、养路段,挂包高洋村、黄地村,做好以上各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杨秋香(乡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老干、关工委、宣传、统战、政协、精神文明工作。分管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联系中学、小学、卫生院、广电站,挂包李沂村,做好以上各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肖 锋(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工作,分管项目、工业、统计、安全生产工作,挂包龙坑村,做好以上各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罗桂珠(副乡长):分管办公室、文秘、档案、行政后勤、民政、老区、残联、老龄委、双拥、劳动保障、财贸、农业、农机、畜牧水产、食品安全工作,协管机关效能、扶贫开发工作,联系国税、地税、邮政、工商所、供电所、供销社、信用社、粮站、农技站、畜牧水产站、联通、移动、电信,挂包新建村,做好以上各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赖德明(副乡长):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计生协会工作,挂包中溪村,做好以上各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杨南华(司法所所长):挂包苎畲村工作,做好以上各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乡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分工:
1、乡安监站负责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乡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烟花爆竹销售及旅馆、饭店、商场、市场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乡公路站负责指导、督促乡村道路运输、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乡村建站负责指导、督促农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施工企业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乡农机站负责指导、督促农用车辆、农机具及农机行业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乡水利工作站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行业、水利系统管理的水电站及其域网发配电单位、河道采砂以及易受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乡国土资源所负责指导、督促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场所、塘口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及非法矿山排查、取缔工作。
8、乡中学、中心小学负责指导、督促学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9、乡卫生院负责指导、督促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0、乡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歌厅、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1、乡林业站负责指导、督促木材加工企业及塘口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2、乡质量技术监督协理员负责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3、乡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民爆物品使用管理及道路交通行业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4、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森林消防、木材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5、乡政府其他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所属行业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