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路网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贵司报来《关于申请明溪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附属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审批的函》(明路网〔2020〕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明溪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附属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附属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代码为2019-350421-54-01-010956),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附属道路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胡坊镇奋发村。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路网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87996.38平方米,主要建设集散广场、公交停车场、社会停车场等,配套建设附属用房等设施;建设附属道路1.215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0311.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筹措解决。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有关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化解各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概算,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项目投资,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明溪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附属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工程概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