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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4-00006 文号明建〔2024〕8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4-03-25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4-00006
文号明建〔2024〕8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4-03-25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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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相关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福建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省消安委《福建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省住建厅《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三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全市城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溪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明溪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安委会《福建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省消安委《福建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省住建厅《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三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全市城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溪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使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生产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一)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

  2024年,一是持续推进整治攻坚,组织重点排查内容“回头看”。2024年6月底前,完成企业是否依法依规经营、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协议是否履约的“回头看”。二是深入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组织管道燃气企业全面排查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改造,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各项措施,确保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确保管道违规占压动态“清零”。三是组织开展燃气厂站全覆盖深度彻查。组织3月底前完成全县燃气厂站、供应站全覆盖深度彻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厂站一律关停整顿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四是常态化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依托省燃气安全检查系统,按照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五个一”要求,督促燃气主管部门和企业落实每月检查任务;动态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占压等隐患问题,落实第三方施工保护措施。五是推进符合改造条件的餐饮企业等“瓶改管”“气改电”。推动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高层建筑的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聚集区“瓶改管”或“气改电”,先行启动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餐饮场所“气改电”。持续摸清城市燃气等管道设施基础信息数据,鼓励燃气企业在管道重要节点配套安装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完善智能感知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应用机制。完善燃气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城市燃气等管道和设施隐患应急处置流程办法,健全应急抢险机制。

  2025-2026年,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全面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不断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

  指导各乡镇落实《明溪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力争2024年完成全县235余栋50年以上房屋一般安全隐患整治,2025年底前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2026年底完成房屋一般安全隐患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

  持续落实经营性自建房月检、年检的“挂牌巡检”,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夯实经营性自建房数据,督促指导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经营者开展自查,加强房屋结构、使用燃气等安全管理;指导各乡镇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性鉴定质量核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严管重罚。

  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住房保障机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及时消除新增住房安全隐患;不定期开展调研指导,落实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指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2024年,紧盯“保安全、抓质量、强基础”,组织开展12个专题行动(关键人员到岗履职、危大工程标准化管控、规范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提升文明施工水平、施工现场消防治理、高处作业安全、吊篮安全治理、桩基质量管控、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提升、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管控、智慧工地),每月专项推进;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充分运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动态清零。

  2025年,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构建覆盖建筑施工安全领域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的数字化监管机制。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深化运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开展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核查注册人员并与信用联动,组织现场履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定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履职情况,强化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建设单位的联合惩戒;提升监督机构队伍能力,延伸指导服务老旧小区等民生项目,参与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智能建造和智慧工地建设,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广“机器代工”,推广一批实用型的新工具、新设备,如钢筋自动绑扎机、实测实量仪器等;开展机器人应用效果评估,重点在外墙喷涂、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面积标准化作业等方面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智慧工地标杆项目,培育一批标杆企业。

  通过全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与“四不两直”“实名制”“安管人员培训”“建机企业信息”“电子证照”等系统对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重点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坚决整顿。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强化施工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聚焦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违规交叉作业、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违规搭建等消防安全隐患。

  全面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年行动期间,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项目,一律停工、一律督办、一律曝光、一律倒查,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严格执行“一案一倒查”,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涉事企业在全县的在建项目一律全面检查。

  (四)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

  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摸清城市桥梁、排水、综合管廊等设施基础信息数据,健全应急抢险机制。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污水、垃圾和公园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持续开展污水、垃圾年度运行评估和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安全和消防培训。

  每年汛前组织开展城市内涝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城市下穿通道、综合管廊、物业小区地下空间的出入口等重要点位的防淹、防倒灌工作:2024年-2026年每年全市新改建雨水管网(渠)4公里,按序时进度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强化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抢险队伍能力水平。

  (五)强化城市公园绿地安全管理。

  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部门联动,落实临水临崖城市公园绿地安全防范和预警,强化公园绿地内游乐、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六)强化物业服务区域安全管理。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强化防汛防台应急处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巡查检查,及时对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以及私拉乱接充电线的行为,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等动态问题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消防等部门书面报告,并有完整的报告记录,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物业小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物业服务企业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七)强化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管理。

  充分运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加强城管领域内市政小散工程监督检查,实现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动态清零,严格落实《三明市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七有四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定期组织检查,落实动火动气作业审批,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人员安全培训。

  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重点整治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 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落实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加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管理,严厉打击进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行为,严格落实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相关制度,严把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质量关。

  (九)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压实业主单位首要责任,加强岗前培训,督促业主单位建立承包作业单位和作业项目“双台账”,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单、安全交底单、下井作业票“三联单”制度,严格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实行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名录制和承诺制,督促作业单位按规范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推动落实安责险和事故预防服务。

  三年行动期间,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推动建筑工人技能整体水平提升;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内容,持续开展相关培训;推动县乡采取“现场观摩+基地实训+技能竞赛+专家授课”等方式,完成村镇建设干部、乡镇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匠轮训任务,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干部队伍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本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安办、建筑业站、质安站、城建站、房屋交易中心等相关股站、局属机构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安办,全面部署开展三年行动工作相关事宜。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相关股站要使用住建系统主管部门安全检查APP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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