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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4112-1300-2023-00020 | 文号 | 明建〔2023〕77号 |
发布机构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13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化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索 引 号 | SM04112-1300-2023-00020 | ||
文号 | 明建〔2023〕77号 | ||
发布机构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7-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化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化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筑〔2023〕14号)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深化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明建〔2023〕1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住建局会同县人社局联合制定了《深化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深化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继续深化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原则,围绕“可操作、可整治、可见效、可评估”和“五个常态化”工作要求,深化推进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点题整治”成果。运用信息化动态监管,扎实推进防欠治欠长效制度落实,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全覆盖;实名制项目更新率达到90%以上,有考勤项目的平均考勤人数超81人,项目经理和总监到岗率超60%,三个指标均达到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满分要求;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实现动态清零,结案率达98%以上。
二、整治范围
以政府投资和国企投资项目、中小型项目为重点,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问题;
(三)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因甲指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五)对上述线索隐患排查不力、整治不到位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5前)。实施开工整治,县住建局、人社局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县政府网站动态公布整治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行业系统宣传,利用电视、微信、LED屏、宣传画册、横幅等方式,推动“点题整治”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窗口、下基层,实现项目各环节审批服务人员、各参建单位、参与对象全覆盖,提高群众参与度,努力提升整治工作知晓率、满意率和支持率。
(二)问题排查阶段(7月15日至11月底)。一是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县住建局、人社局在2022年“点题整治”工作基础上,按照“一个明确二个清单三个到位”排查法,并依托省级实名制平台持续进行线上动态排查,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欠款欠薪问题隐患和制度落实情况,明确责任人,建立排查清单和问题清单,密切跟踪整改、处理、问责到位情况;二是多管齐下,督促整改。加强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充分利用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省和部平台制度落实数据管理同步,及时预警欠款欠薪隐患并督促立整立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核查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将项目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纳入执业人员信用考核和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评价。
(三)验收巩固阶段(12月底前)。县住建局、人社局总结专项整治情况,通报整治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部署落实、宣传引导、调度指导、问题整改、建章立制“五个常态化”要求,定期研究“点题整治”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县住建局、人社局成立工作专班,认真落实欠款欠薪问题协同联动处置工作机制,推动“点题整治”提质增效。由县住建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社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建筑业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欠款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开展根治欠薪制度建设争优争先争效行动,严肃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重点核查近两年内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季度信用排名后300名、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在建项目的建筑市场行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31号),治理“甲指分包”问题,重点核查项目施工合同和资金往来情况,督促问题项目立即整改,并按违法发包行为予以查处。要坚持一案多查,对于欠款欠薪行为的企业,进一步核查其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强化实名制管理、工程款监测与建筑市场联动机制,以项目管理人员不履职和社保缴交异常为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注重提炼工作亮点,总结正面案例,至少培育一个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示范项目,并在整治期间组织一次集中观摩学习;要及时通报恶意欠款欠薪案件,在行业形成威慑作用。县住建局和人社局应于每月20日向市局工作专班报送当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供整治工作台账、线索台账、典型案例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11月20日前报送深化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三项清单。
附件:1.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2.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1
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点题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加强工作专班力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7月15日前 |
2 |
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问题清单,梳理分析拖欠原因,提出化解问题隐患有力有效举措。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7月15日前 |
3 |
结合调研情况和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7月15日前 |
4 |
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7月15日前 |
5 |
建立工作专班定期会商研究工作机制。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6 |
每季度通报在建项目整治工作情况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7 |
跟踪、督办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8 |
建立“双台账”,对照整治方案,明确月度“工作目标及节点要求”,按月更新报送“双台账”以及进展情况。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9 |
开展根治欠薪制度争优争先争效行动。 |
县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0 |
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推进欠薪欠款落实整改。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1 |
充分利用省级实名制平台,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工资专户等制度情况。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2 |
探索建立工程款预警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拨付工程款。 |
县住建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3 |
开展合同履约评价,进一步提高项目现场实名制管理水平,压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4 |
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监督检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
县住建局 |
10月31日前 |
15 |
开展“甲指分包”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甲指分包”欠薪问题。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6 |
推动国企项目落实施工过程结算。 |
县住建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7 |
组织观摩学习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示范项目。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10月31日前 |
18 |
公布一批欠薪欠款典型案例,转发解决欠薪欠款问题的经验做法。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19 |
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7月30日前 |
20 |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21 |
推动宣传进交易中心、进建设单位、进施工企业、进项目部。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22 |
每月按规定时间向市局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
县住建局、人社局 |
持续推进至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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