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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10 文号明建〔2023〕33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10
文号明建〔2023〕33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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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松委员:
  《关于解决城区部分路段路灯照明亮度不足问题的建议》(第4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12月起,我局已组织园林养护公司对迎宾大道、新大路、中山路、民主路、河滨北路、东方军路等路段遮挡灯光的情况较为明显的1511株行道树枝叶进行修剪,解决这些路段灯光过暗的问题。同时,我局积极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城区各路段照明度:一是新建路灯均采用高能效比的LED灯具,在条件、资金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路灯设计功率以解决亮度不足问题;二是协调合同能源管理维护单位日后在更换灯具时使用功率更高、技术更新的灯具,淘汰老旧路灯灯头,逐步让已完成节能改造的路灯更加明亮;三是优化路灯布置安装,给照度不足的路灯改造和加装灯具,如在迎宾大道中华灯灯杆上加装LED探臂灯,增加车行道照度;四是优化路灯巡查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路灯亮灯率管理考核规定,保障城区路灯高效运行,防止因路灯故障导致的道路照明不足问题。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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