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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0-00018 文号明建〔2020〕79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0-06-30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标准划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标准划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0-00018
文号明建〔2020〕79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0-06-30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标准划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标准划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标准划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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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三明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消〔2020〕63)、按照《三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明自然资〔2019〕148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为了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管理能力,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控、防控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健康发展,就加强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标准划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所有新建的住宅小区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时应明确或完成消防车通道的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

  2.房屋交易中心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

  3.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可以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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