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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18-00053 文号明建〔2018〕112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8-06-03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10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概述人大建议答复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18-00053
文号明建〔2018〕112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8-06-03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10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概述人大建议答复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10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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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九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区两条健身绿道上建造公厕”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城区绿道建设,先后修建了雪峰山森林公园绿道和五谷仙庙绿道,为方便群众健身锻炼,我局计划在绿道上建设移动式公厕。经初步测算,两条绿道各需配置1座。近期,我局将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绿道公厕建设专项经费,待政府研究通过且资金到位后,即可开工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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