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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18-00050 文号明建〔2018〕103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8-06-03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9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概述人大建议答复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18-00050
文号明建〔2018〕103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8-06-03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9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概述人大建议答复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9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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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招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竹木制品厂路口水泥路硬化情况”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查看,竹木制品厂路口至紫岭路之间道路长约100米,我局已经将该道路列入2018年城区街巷改造项目中,计划年内实施,待项目完工后,可有效治理雨天路面泥沙横流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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