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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18-00046 文号明建〔2018〕95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8-06-03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9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概述人大建议答复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18-00046
文号明建〔2018〕95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8-06-03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9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概述人大建议答复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9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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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桃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落实井窠安置小区建设前期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井窠安置小区项目占地182.5亩,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68936.8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43846.56平方米,建设10幢17+1层建筑631套房屋,安置城东村三元三个小组、城一四个小组320户村民,项目已完成立项、省林业报批及农转用报批手续。井窠安置小区一期已完成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地质勘察、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及图审以及用地规划等工作。目前县政府正在统筹研究井窠安置小区建设的解决方案,并指定县领导专项负责该事项,协调处理井窠安置小区相关工作,请耐心等待。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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