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炳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各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关心。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小巷环境卫生问题
一是对纳入清扫市场化的小区、小巷县环卫处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要求承包方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加强管理,狠抓迟到早退、扎堆聊天等不良现象,确保作业时间和小区、小巷清扫保洁质量。二是对未纳入环卫处管理的小区小巷由雪峰镇各居委会负责监管。鼓励社区组建社区物业,做好辖区内日常保洁及偏僻地点积存垃圾杂物清理工作,确保所负责范围内的道路、房前屋后、绿化带环境整洁。
二、关于乱搭乱建问题
一是加大主次干道的整治力度。县城监大队今年来,多次联合交警等部门对东方军路、明珠路等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对屡教不改的商户按《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现已立案3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对小区公共场所乱堆乱放行为进行整治。县城监大队多次联合各社区居委会进行清理整治,2017年对经济局宿舍小区、林业局宿舍小区、紫云佳苑小区、新村路、过境路等的整治,在社会上反响良好;2018年对原化工厂宿舍小区、紫岭路林业棚户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结合创城等工作,进行全方位巡查,对无主建筑垃圾和大宗物品进行集中清理,每年清理无主建筑垃圾及废旧大宗物品几十车。三是对小区乱搭盖现象进行整治。分片巡查,建立巡查日志,对新增违建露头就打,对历史违建分类处置,结合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化解。今年来陆续制止了20余处违建,面积1000平方米;拆除了8处违法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
三、关于房屋、排水排污设施老旧问题
根据《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房屋化粪池堵塞问题及房屋配套非市政公用排水管网应由物业公司负责处理,如未实行物业管理制度,其环境卫生应由所在地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根据《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节第三十七条规定,化粪池应当定期维护、疏通、清掏,发现堵塞、外溢的,负责单位无相关疏通人员,可委托环卫部门有偿服务。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