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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18-00033 文号明建〔2018〕68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8-06-03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5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概述政协提案答复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18-00033
文号明建〔2018〕68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8-06-03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5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概述政协提案答复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2018年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5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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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炳林、唐福勇、梁云英、施万庆、潘梓金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厕所革命,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村镇建设工作的关心。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小厕所连着大民生,实施“厕所革命”,补齐城乡公厕规划建设管理短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抓手。我省已将“厕所革命”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建立“厕所革命”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住建部门,统筹推进“厕所革命”相关工作。为贯彻落实省上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县级“厕所革命”,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厕所革命”,2017年已投入80.24万元对县城中心区5座老旧公厕进行提升改造;同时将根据省、市实施方案,出台县级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设立工作推进办公室,合理优化公厕布局,做到一次性规划布点,三年分步建设到位。计划三年内建设城乡公厕53座,开放内部公厕12座,旅游公厕18座,户厕改造1600户。其中2018年将新建改造乡镇公厕4座,农村公厕11座,旅游公厕7座,户厕改造650户。省级财政对新改建乡镇公厕项目每座补助5万元,农村公共厕所每座补助4万元;新建旅游公厕项目每座补助6万元、改扩建旅游公厕每座补助3万元、4A级以上旅游景区第三卫生间每座另补助2万元。

  二是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公厕管理办法,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将乡镇公厕养管运营费用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农村公厕结合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进行养管。加强公厕日常保洁管理,将农村公厕作为农村卫生保洁的重要内容,乡镇、村庄建立健全农村公厕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和监督检查、投诉处理要求,并上墙接受公众监督。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村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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