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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500-2016-00064 文号明建〔2016〕168号
发布机构住建局 生成日期2016-11-29
标题关于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的通知
内容概述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
索 引 号SM04112-1500-2016-00064
文号明建〔2016〕168号
发布机构住建局
生成日期2016-11-29
标题关于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的通知
内容概述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

关于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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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的通知 

    

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雪峰镇 

  因县实验小学迁建项目的需要,拟对:1.县食品公司地块(雪峰镇东新路99号)范围内产权证为东新路64号、东新路74号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不包含靠东新路边的商住楼);2.县林业总公司商住楼地块(东新路157号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具体详见拟征收红线图)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请你单位暂停办理以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 

  暂停期限2016年11月29日至2017年11月28日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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