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实验小学路口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明建函〔2019〕2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实验小学路口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019-350421-48-01-027269),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实验小学路口提升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红豆杉路、新大路交叉口。
三、建设单位: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改建道路总长304.64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道路A线K0+000~K0+090段路基宽由9米拓宽至19.2米、路面宽9米、路段长90米;道路A线K0+090~K0+227.14段路基宽由9米拓宽至27.45米、路面由9米拓宽至19.25米、路段长137.14米;道路B线K0+000~K0+77.50段改造为沥青路面,道路长77.5米、路基宽15米、路面宽9米,以及相关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53.3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筹措。
六、建设期限:6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有关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化解各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依法开展招投标,落实基建报批程序,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