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明溪国有林场、明溪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
为切实加强我县森林采伐管理,保障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修改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闽林〔2020〕5号)和《福建省林业局关于2021年森林采伐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林政便函〔2020〕86号),现就加强我县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2021年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根据省林业局文件,2021年1月1日起,在“十四五限额”正式批准公布实施前,我县集体林可按“福建省2021年森林采伐限额总表”(详见“福建省林业行政网上审批系统”限额管理模块)中总限额及其各分项限额的50%,作为2021年采伐指标“三公”分配的控制数(详见《明溪县2021年森林采伐限额预下达汇总表》)。
二、做好2021年度伐区申报和伐区设计工作
1.严格规范伐区申报。各乡镇林业站统筹申报的2021年集体林(含个私林)林木采伐指标,实行“三公”分配,全面推行按照林分年龄成熟度排序,将森林采伐蓄积年限额落实到山头地块,并邀请乡(镇)政府全程参与监督,分配方案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资源站备案(含影像资料),资源站根据各林业站的“三公”分配备案材料开始审核审批采伐证。
2.实行采伐与造林更新挂钩。各林业站必须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于未完成2019年度伐区造林更新的公司、行政村及业主,不予受理审核采伐材料。
3.把好坡度控制伐区皆伐面积关。
各林业站必须严格把好坡度控制伐区皆伐面积关,按照国家和省林业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4.把好伐区关键因子的审核关。
一是对“材料”或“设计材料”中的林分起源、森林类别、优势树种、年龄、坡度、林种等关键因子与资源档案不一致的,林业站和资源站要认真把关。二是业主提供的伐区调查设计成果等申请材料,采伐方式为皆伐的伐区原则上只按单个小班设计,实行一小班一证制(占用征收林地、线状、零星枯死、山体滑坡等特殊情况的采伐除外)。
5.做好伐区设计成果、林木权属公示。
伐区设计成果、林木权属公示书要同时在辖区林业站、涉及的村委会公告栏公示七天,林业站经办人、站长要在公示书上签字确认,并加盖林业站公章。
三、严格伐区管理
1.严格实行伐区管理制度。
①各林业站年终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2020年度的集体林(含企业个私林)伐区进行随机抽查,伐区抽查率不得少于当年全部伐区面积的15%、伐区片数的15%。
②各林业站年终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2020年度林业总公司(明溪县乔乡国有林场)的伐区实行全查。
以上伐区检查必须留下影像资料,并将查检的每片伐区检查验收情况上报资源站存档。
2.林业局结合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2021年1至2月份对全县2020年审批的伐区进行抽查,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2片。
四、关于森林资源建档中重要因子的建档审批管理问题
对需要调整的优势树种组成、年龄、坡度等重要因子,应提供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现场核实报告和照片,现场核实报告和照片要有2名以上工程师职称(含工程师)的调查人员签字确认。现场核实报告应附相应的小班基本图,变更小班以红线勾绘。所有图件均按2000坐标系,提供纸质、电子版本各一份。林业站填写《小班因子更新审核表》上报资源站审核备查。
五、附则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我局此前制定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明溪县2021年森林采伐限额预下达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