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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602-3100-2019-00011 文号明统﹝2019﹞21号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9-12-06
标题明溪县统计局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
索 引 号SM04602-3100-2019-00011
文号明统﹝2019﹞21号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9-12-06
标题明溪县统计局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

明溪县统计局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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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各股(室、中心),县农调队、城调队:

   根据《三明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

 

明溪县统计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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