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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602-3100-2019-00004 文号明统党组〔2019〕3号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9-04-28
标题中共明溪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明溪县统计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的通知
内容概述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
索 引 号SM04602-3100-2019-00004
文号明统党组〔2019〕3号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9-04-28
标题中共明溪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明溪县统计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的通知
内容概述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

中共明溪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明溪县统计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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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新闻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新闻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

  对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统计局官网、福建省统计局官网等媒体用稿,微信、微博、美篇等网络传播平台发布信息以及编印统计工作简报、对外提供统计资料等实行“三审”制度。

  二、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县县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三、新闻“三审”具体要求和流程

  (一)办公室初审

  1.仔细阅读稿件全文,掌握稿件的基本内容,审查稿件是否符合信息发布的宗旨和报道范围。

  2.改正稿件中的错别字和病句等错误。署名和日期后送交分管领导审核。

  (二)分管业务领导复审

  1.分管领导对图文信息进行审核,并对重要统计数据、信息标题、图片说明、版式着重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后交编辑员修改。

  2.分管领导对编辑员修改后的文章进行审核,无误后署名和日期交分管意识形态领导审核。

  (三)分管意识形态领导终审

  1.分管意识形态领导对稿件的政治思想观点、社会效果、政策规定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返回编辑员进行修改。

  2.分管意识形态领导对编辑员修改后的文章进行审核,无误后签署能否发表的意见。

  局各股(室)要严格执行此制度,明确责任,严把政治观,切实提高新闻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弘扬主旋律,发挥正能量。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局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明溪县统计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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