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新闻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新闻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
对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统计局官网、福建省统计局官网等媒体用稿,微信、微博、美篇等网络传播平台发布信息以及编印统计工作简报、对外提供统计资料等实行“三审”制度。
二、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县县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三、新闻“三审”具体要求和流程
(一)办公室初审
1.仔细阅读稿件全文,掌握稿件的基本内容,审查稿件是否符合信息发布的宗旨和报道范围。
2.改正稿件中的错别字和病句等错误。署名和日期后送交分管领导审核。
(二)分管业务领导复审
1.分管领导对图文信息进行审核,并对重要统计数据、信息标题、图片说明、版式着重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后交编辑员修改。
2.分管领导对编辑员修改后的文章进行审核,无误后署名和日期交分管意识形态领导审核。
(三)分管意识形态领导终审
1.分管意识形态领导对稿件的政治思想观点、社会效果、政策规定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返回编辑员进行修改。
2.分管意识形态领导对编辑员修改后的文章进行审核,无误后签署能否发表的意见。
局各股(室)要严格执行此制度,明确责任,严把政治观,切实提高新闻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弘扬主旋律,发挥正能量。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局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明溪县统计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