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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602-3100-2019-00003 文号明统办〔2019〕5号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9-02-15
标题明溪县统计局关于做好限额以下贸易抽样调查样本抽样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做好明溪县限额以下贸易抽样调查样本抽样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602-3100-2019-00003
文号明统办〔2019〕5号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9-02-15
标题明溪县统计局关于做好限额以下贸易抽样调查样本抽样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做好明溪县限额以下贸易抽样调查样本抽样工作的通知

明溪县统计局关于做好限额以下贸易抽样调查样本抽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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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调查工作,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样本单位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对雪峰镇、城关乡、胡坊镇抽中村、居进行样本抽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本抽取对象为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个体经营户或企业。

二、确保抽中样本质量。为保证后续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抽中村、居在样本的选取上应尽量选取经营稳定性好、配合度高的个体经营户或企业作为样本,抽中样本必须具备营业执照,上报样本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完全一致。

三、确保抽中样本类型无误。抽中村、居应根据样本量分布情况抽取相应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样本单位。

请各抽中乡镇于2月底前,将确定的抽中样本名单通过OA反馈至县统计局。

    (联系人:曾美倩       电话:2816918,18850219357

 

 

明溪县统计局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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