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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26-1100-2020-00011 文号明安委办〔2020〕20号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4-07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内容概述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机制
索 引 号SM04126-1100-2020-00011
文号明安委办〔2020〕20号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4-07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内容概述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机制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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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更好地推动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开展,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参照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全省、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

  一、会商联络制度下制度:

  (一)县级各牵头部门要每月召集相关责任单位会商一次,研讨前一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报送各牵头单位领导,并抄送县安办。

  (二)县安办每季度召集各牵头部门联络员进行情况汇总,听取各牵头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建议,商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梳理汇总后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领导。

  (三)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分别确定一位负责日常联络工作的分管领导、联络员,报县安办汇总后印发各单位,便于日常工作联络。

  二、排查整治制度

  (一)督促乡(镇)、村(居)、企业三级建立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逐片逐项逐点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做好分级分类分责任部门分责任人工作,做到“一县一册、一企一档”。

  (二)县级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数据汇总统计各行业领域报送的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应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

  (三)所有安全隐患应分级分类,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红色)立查立改,重大安全隐患(橙色)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黄色)限期整改,一般安全隐患(蓝色)及时整改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

  (四)红色、橙色安全风险隐患,需县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各牵头部门要书面提请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期限、整改措施,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

  三、信息报告制度

  (一)各责任单位每周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隐患清单报送各牵头部门。每月将工作小结和《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附件1-5报送牵头部门。

  (二)各乡(镇)、各牵头部门每月28日前将本领域工作开展简况,《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附件1-5,需要县安办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报送县安办。

  (三)县安办每季度将各乡(镇)、各领域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重点工作内容、需要县领导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报送县委、县政府。

  四、督查督办制度

  (一)县安办适时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开展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查,及时了解、督促指导,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县安办适时组织县有关牵头部门对各乡(镇)、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开展“回头看”,对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分别确定一名负责日常联络工作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并于4月8日前将名单、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发送至县安办邮箱。

  联系人:陈呀明、张小连,联系电话:2863486,电子邮箱:mxaj2863486@126.com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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