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8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瀚仙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席会议的目的
通过建立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消防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消防工作人员未配备的,要根据核定的事业编制,在申报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时,设置岗位招聘人员用于消防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衔接,有效推进消防队伍建设。
3.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镇总体规划,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业务经费,并严格组织实施。依法拆除处置违法建筑,保障消防安全。
4.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器材,承担初期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等。
5.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6.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常态化消防安全整治,组织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将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情况汇总上报。
7.镇消防工作人员要定期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并做好消防材料收集。
8.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二、联席会议组成
瀚仙镇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成员部门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的有关联络协调工作。联席会议由镇党政办、安监站、财政所、司法所、劳动保障所、宣传办、民政办、林业站、农技站、公安派出所、水利站、村建站、文化站、卫计办等部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消防工作。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一)镇政府主要领导邱文祥为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林峰为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消防工作人员谢圣苏具体负责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因工作需要或应成员单位要求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分管领导负责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委派有关负责人参加。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时,可邀请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根据省、市、县、镇有关部署和我镇火灾形势特点,研究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镇安监站或党政办通知各成员单位,根据不同的议题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成员单位要向联席会议通报本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后,由镇消防工作人员记录。联席会议成员要抓好落实。
(五)各成员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成员或联络员有变动的,由继任者承接责任 。
附件:瀚仙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瀚仙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