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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26-1100-2020-00008 文号明安委办〔2020〕16号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3-20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县级重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安全生产红色隐患和全县重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索 引 号SM04126-1100-2020-00008
文号明安委办〔2020〕16号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3-20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县级重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安全生产红色隐患和全县重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县级重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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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20年安全生产红色隐患和全县重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的通知》(明安委办〔2020〕5号)要求,前期县政府安办组织各乡(镇)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辖区、领域重点安全风险点重新进行全面摸排,经县政府安办梳理汇总,共梳理县级重点安全风险管控点45个。为切实做好全县重点安全风险点的管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根据县安委会领导部署,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健全管控台账。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确定的“红、橙、黄、蓝”四个管控等级,切实加对重点安全风险点的管控,细化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全程跟踪,全力管控。各管控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台账内企业的监督指导检查,督促企业明确安全风险点的责任领导、责任人、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抓好跟踪落实。各管控配合部门要切实扛起行业监管责任,加强跟踪督导、挂牌督办和监管执法的力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风险点台账,制定管控方案,落实管控措施、责任、资金和应急预案,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管控状态正常。

  二、明确管控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逐一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完善各风险点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同时,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专家远程“会诊”,专愿服务“小分队”上门现场指导等,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跟踪管理。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县级重点安全风险点管控状态,并于每月28日前将有关进展情况及当月消除隐患数(状态如出现异常立即报送)上报至县政府安办,由县政府安办汇总上报县政府安委会。同时每月集中汇总分析一次排查的县级重点安全风险管控点,对管控状态出现“异常”要及时分析采取补救措施。并于(6月、12月)23日前上报县级风险点的退出情况和消除隐患情况。县政府安办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联系人:陈呀明、蔡玉丽,电话:2863486,邮箱:mxaj2863486@126.com

 

  附件:县级重点安全风险点管控情况一览表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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