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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26-1100-2020-00007 文号明安委办〔2020〕14号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3-12
标题关于疫情期间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疫情期间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志愿服务工作
索 引 号SM04126-1100-2020-00007
文号明安委办〔2020〕14号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3-12
标题关于疫情期间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疫情期间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志愿服务工作

关于疫情期间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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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办《关于疫情期间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20〕9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办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县安办组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交通运输安全、建筑工程等5组“小分队”到基层、企业一线开展安全服务指导,各乡镇和其他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小分队”志愿服务活动,全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县级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组成人员

  第一组:危化组

  组 长:郑榕桔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林鸿辉 县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李志华 县应急局科员

  第二组:非煤矿山组

  组 长:张少华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罗庆明 县应急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吴承宝 县应急局科员

  第三组:工贸组

  组 长:黄林超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杨志腾 县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章思海 县应急局救灾和物质保障股股长

  第四组:交通运输安全组

  组 长:黄顺全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汤彩彤 县交通运输局安监股股长

          童丽萍 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道管股股长

  第五组:建筑工程组

  组 长:汤国平 县住建局副局长

          郑祖华 县质安站站长

          赖迪祖 县房屋交易中心干部

  三、志愿服务主要内容

  1.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交通安全、建筑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指导督促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2.针对部分企业复工复产缺乏员工的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开展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意顶岗、一人多岗疲劳作业,严防盲目赶工期、超能力生产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突出重点,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岗位,尤其是化工企业的动火和检维修作业、复工企业的消杀物品使用和储存、矿山复工的必备要件、工地的起重机械升降设备和高处作业、交通运输的“三超一疲劳”以及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落实等,精心指导,严格把关。

  4.服务“小分队”既要发挥服务指导作用,又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深入了解企业的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服务“小分队”各组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每月12日、27日将志愿服务开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安办。

  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要求,继续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充分运用视频调度、远程视频监控、在线培训、微信短信提醒等方式,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提高效能,强化疫情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小分队”志愿服务方案,找准安全风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冲着隐患去、冲着问题去,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3.要做好志愿服务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护,各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口罩、酒精、手套等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4.志愿服务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5.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月12日、27日前将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含小分队数量、人数、指导服务数量、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好的经验做法)报送至县安办。

  联系人:蔡玉丽,联系电话:2863486,邮箱:mxaj2863486@126.com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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