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有关单位:
为推动危险化学品(含散装汽油) “一体化”监管改革和工作,做好全县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散装汽油、易制毒、易制爆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含剧毒、硝酸铵等)“一体化”监管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安委〔2016〕8号)、《转发关于印发烟花爆竹“一体化”监管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安委〔2016〕7号)、《转发关于印发散装汽油“一体化”监管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安委〔2016〕9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召开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含散装汽油) “一体化”监管联合检查暨涉危爆物品专项治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
检查组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请公安局、市场监督局、商务局等单位各派1名相关业务人员参加。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上午(参加检查单位人员请于上午8:30在县安监局3楼会议室集中,先召开简短会议,后开展检查)。
三、检查行程
抽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加油站各1家,检查土产公司烟花爆竹仓库。
四、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散装汽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和购买实名登记等情况。
五、检查方式
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暗查暗访等形式开展检查
六、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8年11月22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县安监局电子邮箱:mxaj2863486@126.com;请公安局准备一辆现场检查用车(联 系 人:林鸿辉,联系电话:2810179 ,13062125237)。
明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