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9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工作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10月29日之前上报县安委办。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了《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23号)要求,现就我市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学习贯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学习贯彻《实施细则》方面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同时,要把学习贯彻《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到抓安全生产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实施细则》要求,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落实考核考察、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切实增强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合力和成效,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明市贯彻落实<实施细则>重点任务分解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做好总结工作。请各责任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情况于2018年11月1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办。
联系人:潘晓龙、柯建超,电话: 8224347(传真),电子邮箱:ajj0598@126.com。
附件:1.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23号)
2. 三明市贯彻落实《实施细则》重点任务分解表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附件1: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按照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现就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细则》出台的重要意义, 强化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
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今年4月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下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刻领会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的精神内涵和本质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规定》要求,我省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全面落实《规定》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细化实化。《实施细则》的出台实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体现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实施细则》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创新成果,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遵循,对于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既是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安全生产保障的政治要求,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的现实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抓好《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贯彻落实。
二、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明确了新时代我省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明责、考责、奖励、问责的思路,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内容更加全面、运行更加高效、落实更加到位、成效更加明显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笫一的思想,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担负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实施细则》还突出了以下特点:一是突出权责一致、照单履职、尽职免责、责罚相当这一主线。《实施细则》在《规定》列出五种问责情形的基础上,对从重及从轻、减轻方面进行了细化,从重追责方面增加列出了四种情形,从轻、减轻追责方面增加列出了五种情形,使责任追究更加清晰具体。二是突出可操作性。职责部分的每一类领导干部职责,都是清单式、可考核、可检查。三是突出落细落实。职责规定由五类党政领导干部增加到七类,将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职责一并明确,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有明确的落脚点和细化措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迅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召开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实施细则》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并将《实施细则》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的内容,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学习《实施细则》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将《实施细则》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施细则》精神。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党报、党刊等各类媒体对《实施细则》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学习贯彻《实施细则》方面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引向深入。
三、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精神,大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实施细则》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隐患“清零”思维,狠抓措施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当前,国庆节将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分析节日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我省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强化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对照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工作情况,请于2018年11月8日前书面及电子版报送省安办。
联系人及电话:孙捷,0591-87753681;邮箱:635709752@qq.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附件2: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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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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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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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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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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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实施细则》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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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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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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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组织学习《实施细则》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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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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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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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校将《实施细则》纳入干部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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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组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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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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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宣传部门组织党报、党刊等各类媒体宣传《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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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宣传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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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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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实施细则》,并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学习《实施细则》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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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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