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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5-0100-2018-00038 文号明林〔2018〕50号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2018-12-21
标题明溪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容概述非洲猪瘟
索 引 号SM04115-0100-2018-00038
文号明林〔2018〕50号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2018-12-21
标题明溪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容概述非洲猪瘟

明溪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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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各有关单位:

  自今年8月初我国首次发现非洲猪瘟以来,扩散速度较快,短时间内蔓延至全国22个省、市,2018年12月19日,与我县相近的三明市尤溪县富峰综合养殖有限公司的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目前我县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做好我县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结合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实际,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应清醒认识当前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野猪非洲猪瘟监测在国家非洲猪瘟总体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意义,按照《明溪县林业局关于成立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林〔2018〕46号)精神,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自主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细化措施、周密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测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确诊、早处置,防止疫情传入或发生。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1.执法大队陈清平和森林公安余卫国:负责城乡农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的监督管控,日查日报,对销售野猪及其产品建立明细台账,详细记录联系电话、数量等信息,确保来源、去向均可追踪。对非法贩卖野猪肉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依规按要求进行处置。

  2.罗全通:负责国家级野生动物监测站监测报告工作,每天下午两点前将监测情况上报。

  3.林报运副局长与詹伟忠:在疫情未解除前,每天对挂包的闽西北肉脯干厂生产用的猪肉来源、“两证”是否齐全、数量、产品销售等进行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4.曾滨:负责收集各所站、保护区、狩猎队每天的巡查情况汇总,上午十点前及时上报市林业局防控办和县防控办的收件指定邮箱。

  5.张桂珠:收集各种巡查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归档工作。包括罗全通上报国家的、执法队和森林公安的执法巡查情况、肉脯干厂巡查情况、曾滨上报市林业局防控办和县防控办的巡查情况,每天进行汇总归档。

  6.办公室与财务:负责后勤保障。车辆保障、防控物资准备与资金保障等。

  7.林报运副局长与肖书平负责总协调。要督察相关林业站、森林公安、涉林企业等。若发现相关情况发生,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取样、送检、封禁、消毒、无害化处理等。

  8.要求国有林场、林业总公司、恒丰公司、青恒公司的护林员,加大巡山巡查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9.各林业站要督促所有护林员,动员狩猎队员加大巡查巡山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三、加强巡护,密切监测。各相关单位应当督促本辖区林业员、护林员、护农猎捕队员加强日常巡护,密切监测、收集野外或人工养殖野猪的活动情况,坚持日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在重点监测期的监测上报制度,一旦发现野猪死亡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林业站和当地兽医部门,并做好日报告登记。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员或监管员(见附件)在野猪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于每日(含周末)上午10点前通过微信向县林业局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辖区内是否发现野外或养殖场人工饲养野猪异常或者死亡情况,直至三明市封锁令解除。

  四、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我县与九个县区相邻,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通往外县重要路口山区的巡查,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林业局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加大对无证猎捕野猪或无证繁育与经营加工野猪的执法力度,引导猎户将合法猎捕的野猪,在上市销售前主动接受当地畜牧主管部门的检疫检验。坚决打击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猎工具进行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五、履行职责,消除隐患。认真承担起挂包的闽西北肉脯干厂的监管职责,依法督促厂家从合法渠道进货,防止污染源猪肉进入加工领域。通过设立奖励举报制度,充分发挥护农狩猎队伍的巡山巡察积极性,及时阻断野猪与家猪的接触路径,消除野猪感染非洲猪瘟的隐患。

  

    附件:1.明溪县野猪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明溪县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信息员、监管员名单

   

明溪县林业局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1

  明溪县野猪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野猪在我县分布广泛,我县相邻的尤溪丶南平相继发生疫情,疫情传入风险较高。非洲猪瘟一旦在野猪种群中流行,将难以根除。为进一步加强野猪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强化野猪人工饲养管理和野外监测,根据省市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明溪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野猪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的

  野猪是非洲猪瘟病毒的自然宿主,对非洲猪瘟病毒十分易感,并且野猪生活在环境复杂的野外,活动能力强、范围广,一旦感染,比家猪更难以控制,是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重要途径之一。三明市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省、市、县领导多次作出指示,要求要高度警惕疫情风险,认清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对全县的野猪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落实,严格做好野猪非洲猪瘟的监测防控工作。对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落实野猪非洲猪瘟防控的重要政治责任,坚决阻断疫情传播和蔓延,确保不发生野猪非洲猪瘟疫情。

  二、整治内容

  (一)野猪人工饲养管理

  1.暂停野猪人工繁育行政许可审批。为切实做好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根据当前形势,全县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全面暂停野猪人工繁育行政许可审批办理。

  2.全面开展野猪非法养殖排查。强化排查措施,组织人员力量全面摸底排查辖区内非法养殖点,并公布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一旦发现非法养殖线索,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做到发现一个,拆除一个,坚决打击,从严执法。

  3.规范养殖场所设施建设。对养殖场所设施不健全,给予为期1个月的整改期限,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予以强制退出。

  一是合法性审查。由县非洲猪瘟防控办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对生态环境影响、动物防疫条件、养殖场所备案、生产经营许可、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等5个方面进行审查。

  二是软硬件审查。对照农业部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环保部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规定,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猪违法违规养殖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具体标准、要求,逐一落实相关设施。对笼舍、办公、隔离、消毒、除污等硬件设施及饲料、病志、用药、种猪、肉猪等软件管理进行审查。

  4.加强人工养殖场所管理。加强对野猪养殖场(户)的指导,督促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封闭饲养和隔离防护措施,按照农业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养殖档案,重点做好“人、车、猪、肉、料”等五个管理环节进行风险点排查。对管理不规范的,给予为期15天的整改期限,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予以强制退出。

  (二)野猪巡查和狩猎管理

  1.落实巡查责任。建立健全分片包干的监测巡查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巡查路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巡查责任落实到乡(镇、村),明确巡查山场、责任人、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针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敏感区域,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密切监测、收集野外野猪活动情况。同时,要积极动员乡村干部、林区群众参与野外野猪巡查工作。

  2.加强巡查管理。强化护林员监督,动员狩猎队员巡山,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定位对护林员的巡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护林员巡山动态,所在乡镇林业站必须指定人员落实监管,确保巡查人员全面到岗到位,野外巡查不走过场。

  3做好考勤登记。严格执行巡查信息日报制度,认真落实做好巡查考勤、巡查报告和巡查情况记录。在疫情解除前,护林人员考勤务必达到满勤。

  4.完善报告制度。切实做好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现野猪异常或可疑情况的,要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县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并及时派人赶赴现场,确保情况不过夜。同时,要在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异常野猪的捕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5.严格狩猎管理。全县今年狩猎期于2018年12月25日结束,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8月1日(以正式公布文件批准的狩猎期为准)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均为野猪禁猎期。为保护野猪的种群繁殖需要,更好地防控非洲猪瘟感染野猪,严禁猎捕野猪,严禁销售和经营野猪。今年狩猎野猪要做好狩猎台账,登记野猪及其产品来源去向,保证野猪及其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监控。同时,要加强野猪市场监管,继续釆取明察暗访等有效形式,坚决打击并查处乱捕滥猎和非法销售、加工野猪等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实施进度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8年12月28日前,各乡镇要制定本辖区内野猪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整治方案,组织专门工作队伍,明确整治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二)问题整治阶段。2019年1月底前,各地采取边排查边处理整改的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整改措施落实确保42天内不再发生新的疫情。县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将对各地野猪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三)成果巩固阶段。尤溪疫情解除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防控机制,进一步落实防控目标责任,确保疫情不再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阶段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密切沟通协作,全面深入开展野猪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地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在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安排野猪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整治问题排查、问题整改等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工作联系挂包制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将加强对野猪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问题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对外县交界地段、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场所进行检查。定期开展工作督查指导,督促各地落实野猪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工作中薄弱环节,特别要落实与外县交界重点地段的野外巡护、主动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迟报、瞒报、谎报异常情况,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防控被动、扩散蔓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林业局将组织工作组就各地防范非洲猪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决打好野猪非洲猪瘟防控保卫战。

   


附件2

  明溪县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

  信息员、监管员名单

  枫溪林业站 张发金 (13850880180)

  夏坊林业站 吴昕景 (13960528725)

  盖洋林业站 林志辉 (13559880556)

  城关林业站 汪金超 (18259509662)

  胡坊林业站 卢发坤 (13859130618)

  瀚仙林业站 冯淑琴 (13605992186)

  沙溪林业站 肖进强 (15960960919)

  夏阳林业站 张发清 (13860529833)

  君子峰管理局 黄琰彬 (13605963917)

  森林公安分局 余卫国 (1385911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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