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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4905-1100-2018-00028 | 文号 | 沙政〔2018〕30号 |
发布机构 | 沙溪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05-26 |
标题 | 沙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5月-8月)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农业安全生产(5月-8月)大检查工作 |
索 引 号 | SM04905-1100-2018-00028 | ||
文号 | 沙政〔2018〕30号 | ||
发布机构 | 沙溪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8-05-26 | ||
标题 | 沙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5月-8月)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农业安全生产(5月-8月)大检查工作 |
沙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5月-8月)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各涉农生产经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我县“4.6”事故及莆田“5.4”事故教训,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8〕9号)和《三明市农业局关于认真开展农业安全生产(5月-8月)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乡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农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全面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涉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及责任单位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此次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和涉农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层层落实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1.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大中型沼气)。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市政府安办关于开展畜禽养殖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36号)和《三明市农业局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农〔2018〕92号)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一查企业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三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沼气池规范管理落实情况、沼气池清池及管道检修规范管理情况、沼气池的天窗和进出料口是否加盖、沼气池和储气池是否建立安全隔离栏、是否设立防火防中毒等安全警示牌、是否配备保护性安全器具等、检修时是否由持证沼气技工现场指导操作、操作人员防护设备是否齐全、检修前是否有进行活禽试验、检修时是否有第三人现场安全巡视等。
2.渔业船舶。一查水上安全、救生、防火等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二查航行设备是否正常;三查职务船员是否按规定配齐;四查船体是否达到适航要求;五查渔船是否存在非法载客载货、船员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3.涉粉尘饲料生产企业。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是否安装到位;二查除尘设备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转,以及是否定时做好粉尘清理工作;三查生产厂区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四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五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4.涉液氨农产品加工企业。一查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是否整改为载冷剂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的制冷方式,且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通畅、疏散标识是否清晰、应急照明是否有效;二查快速冻结装置是否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是否少于9人,非自动系统在进行融霜作业时,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是否是事先撤离;三查制冷机房贮氨器及快速冻结装置出口处上方是否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是否与事故风机开启联动;四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五查是否有制定完善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防护装备配备是否齐全,应急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六查液氨使用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等。
5.农村户用沼气。一查有否把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把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知识普及到各家各户;二查户用沼气池有否持证上岗;三查沼气池的天窗和进、出料口有否加盖,对于损坏的盖板要及时更换,防止人畜掉入;四查户用沼气室内管路的规范安装,特别要注意做好管道离灶具的炉头的合理距离;五查清池检修必须由持证沼气技工现场指导,严禁用户自行操作等。
三、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和政府督查”方式开展。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要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要督促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要按照职责分工,分级分行业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并在自查阶段结束后汇总建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要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行业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为主要目标,我乡对辖区内涉农生产经营单位督查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对容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存在重大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反复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农业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三)政府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要切实做好县级政府和上级政府安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迎检工作,确保工作到位。我乡将对上级政府督查通报存在问题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近期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管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的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细化实施方案。根据我乡涉农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紧抓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对表检查表。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三)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四)强化监管执法。要按《三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业局2018年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明农〔2018〕110号)部署要求,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四个一律”安全措施。重点对2017年各类督导督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
(五)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各村(居)设立的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各单位应迅速核查、及时回复。
(六)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将大检查情况报送给乡安监站。6、7两月每月5日前报送大检查阶段工作情况及《沙溪乡农业安全生产(5月-8月)大检查情况表》(附件3);8月3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沙溪乡农业安全生产(5月-8月)大检查情况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及《沙溪乡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农业企业名单》。
附件: 1.沙溪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3.沙溪乡农业安全生产(5月-8月)大检查情况表
4.沙溪乡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农业企业名单
沙溪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6日
附件1
沙溪乡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范远辉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罗智闽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 廖春盼 乡党政办副主任
李晨帆 乡安监站副站长
黄胜梁 沙溪农技站站长
肖勇峰 沙溪农技站副站长
叶 林 乡企业办主任
王云峰 沙溪派出所副所长
傅才才 乡公路站站长、农机站站长
杨桃芳 乡水利站站长
邱树生 沙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 翔 乡村建站站长
程辉明 沙溪供电所所长
曾汉章 沙溪卫生院院长
叶 灵 乡财政所副所长
陈 辉 乡项目办主任
附件2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本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截止6月15日,本单位检查____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____项,整改___项,整改率___%;其中重大隐患____项,整改____项,整改率___%,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按上限接受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年 月 日
附件3
沙溪乡农业安全生产(5月-8月)大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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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名称 |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
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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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督查检查组 |
参与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停业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款 |
其他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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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其中暗查暗访 |
其中专家会诊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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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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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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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粉尘饲料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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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液氨农产品加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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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用沼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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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企业(大中型沼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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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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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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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中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是指需按照相关程序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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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完成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改、取缔关闭企业、罚款、其他行政处罚等项目,需同步整理相关内页材料备查,有需要另行通知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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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报表以“电子表格和盖章电子扫描件”2种方式上报。 |
附件4
沙溪乡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农业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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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落实“五到位”措施、未按时整改,但仍组织生产的企业名单 |
重复出现同类型重大隐患的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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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企业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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