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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21-1200-2020-00004 文号明水〔2020〕9号
发布机构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0-02-19
标题明溪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疫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明溪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疫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121-1200-2020-00004
文号明水〔2020〕9号
发布机构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0-02-19
标题明溪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疫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明溪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疫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明溪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疫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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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办、下属各单位: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对于服务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大局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意义重大。按照市水利局《三明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整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水建管函〔202021号)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期间消防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209号)文件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县水利实际,就进一步做好防疫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忠诚履行安全防范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水利部、水利厅的工作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履行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以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的实际行动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际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化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各单位要按照《明溪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安委〔201953号)及110日县安办下发的《关于抓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落实的通知》工作要求,持续盯紧春节后开(复)工在建项目的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围堰、爆破、隧洞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已建工程的水库冬春季高水位蓄水、有限空间维修检修使用柴油发电机等事故易发多发环节,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在建水利工程现场施工及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化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严格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的执法检查;对已建水利(水库)工程,严格落实运行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要重点整治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等安全行为,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安全条件。

  三、强化防疫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印发的《水利工程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企业安全复产复工的通知》(明安委办〔20206号)、县政府印发《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政办〔2020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措施的通知》十一个“一律”内容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重点落实好“人”的关键因素,扎实抓在开(复)工项目从业人员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用餐住宿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和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安全措施落实。同时,各单位要切实抓好自身疫情防护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做到教育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所有办公区域严格消毒,保持清洁,确保通风,严格实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严格执行每日报告等制度,确保防疫安全。

 

  明溪县水利局

  2020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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