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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203-1200-2018-00055 文号明市监〔2018〕92号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2018-09-10
标题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姜茶、姜糖等系列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内容概述开展姜茶、姜糖等系列产品专项整治
索 引 号SM04203-1200-2018-00055
文号明市监〔2018〕92号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2018-09-10
标题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姜茶、姜糖等系列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内容概述开展姜茶、姜糖等系列产品专项整治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姜茶、姜糖等系列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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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为强化我县姜茶、姜糖等系列产品的监管,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姜茶、姜糖等系列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整治和规范我县姜茶、姜糖等系列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和推动该类产品规范取证,打击和取缔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治理该类产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该类产品建档数、取证数、案件查处数的全面突破。

  、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姜茶、姜糖等系列产品

  (二)重点整治问题。一是无证或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该类产品的行为;二是明知属于无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三是该类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注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的行为。

  、工作任务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食品(含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及“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组织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对该类产品的基本状况和风险隐患的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风险、建立问题清单,集中开展专项整顿,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

  (一)完善摸排建档各监管所要结合我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对该类产品摸清底数,建立档案,了解状况,掌握风险。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制售相关产品的商户,要及时更新完善档案信息,确保底数清、对象明。

  (二)深化分类整治各监管所要根据辖区实际做好分类整治工作:一是对尚未取证、欲申请办厂的该类食品加工小作坊,责令其尽快向市食药局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规范生产,在整治期间完成食品生产许可取证工作,县局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应适当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未取证的依法予以查处;二是对从事该类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却不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查处;三是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工作安排

  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915日前

  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措施安排。县局要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会,向各市场监管所传达专项工作精神,确保全工作步调一致专项工作整齐推进。

  (二)分类整治(916日-1210日

  市场监管所要按照分区划片、包干到人的方式,对辖区内制售该类产品的业主逐家开展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按照以下3类原则实施分类整治:

  1.需立即取缔的。主要包括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制售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该类产品业主

  整治要求:各市场监管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实施查处,问题产品立即下架,该整改的进行整改,该关停的要关停。需要停水、停电、停气、停油的,通知相关服务企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2.可规范取证的。主要包括有经济实力,生产条件符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标准的该类产品小作坊

  整治要求:由各市场监管所要求相关业主尽快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整治期限内完成取证工作。检查发现生产加工必备条件严重缺失,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问题作坊,也应当严格依进行查处。

  3.暂无法取证的。主要包括无相应

  经济实力,但欲保留品牌继续经营的

  整治要求:市场监管所要求相关业主委托有该类产品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行生产,拒不委托生产且私自无证生产的,应当依法查处

  (三)总结提升(12月15日前)

  重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成效和创新举措的总结,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分析研判,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全面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践行“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的具体措施,各监管所务必要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鼓励监督

  结合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抓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适时开展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促进从业人员知识水平提升和主体责任意识增强;要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及开展情况,通报违法违规查处典型,督促相关业主及时申办许可,主动接受监管;要加大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相关产品生产加工黑窝点、黑作坊,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氛围,合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三)加强督查,报送信息

  县局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会进行通报,严肃追究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工作信息的汇总报送,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各市场监管所应于12月15日前书面上报专项整治全面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件1)

  联系人:邹道辉,联系电话:18259140319,邮箱:2244804793@qq.com

   

  附件:红糖姜茶、红糖姜糖等系列产品专项整治统计表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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