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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601-1200-2018-00006 文号明环〔2018〕25号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8-04-18
标题明溪县环保局关于印发《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索 引 号SM04601-1200-2018-00006
文号明环〔2018〕25号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8-04-18
标题明溪县环保局关于印发《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明溪县环保局关于印发《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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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

    现将《明溪县环保局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环保局            

2018418

 

明溪县环保局

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环〔201815号)精神,结合我县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强环境保障。

二、具体任务

(一)涉及民生的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是加强对流域补偿金、小流域综合治理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

责任领导:王远辉、王昌枝;责任股室:自然生态股、污染防治审批股、财务室;责任人:徐文贤、陈林海、郭贤文

(二)环境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是:执法不严格,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执法不公正,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执法不廉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等问题。执法不文明,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昌枝;责任股室:环境监察大队;责任人:赖旺成。

(三)环评审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是:对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到位;政策规定不公开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不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工作中冷硬横推,对服务对象“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违反行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增加服务对象和基层负担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昌枝;责任股室:污染防治审批股;责任人:陈林海。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20日前)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21-531)各责任股室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从上到下,由内到外,进行排查摸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纠正。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于520日前报办公室。

(三)督促落实阶段(61-630)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组成检查组对各责任股室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弄虚作假的,严格责任追究。

(四)总结提高阶段(1231日前)各责任股室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部署四方面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形成高效安全的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点工作。各股室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应责任股室的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各股室要在自查自纠阶段,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专项治理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注重预防,强化追责。要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行动转变,从解决突出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集中治理向用制度规范转变。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在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各责任股室要在每季度结束后的下一月5日前向办公室报送专项治理阶段性开展情况,办公室负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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