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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601-1200-2018-00005 文号明环〔2018〕24号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8-04-18
标题明溪县环保局关于印发《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索 引 号SM04601-1200-2018-00005
文号明环〔2018〕24号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8-04-18
标题明溪县环保局关于印发《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明溪县环保局关于印发《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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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

    经局研究决定,现将《明溪县环保局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明溪县环保局            

2018418 

 

明溪县环保局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新一轮文明创建周期的起始之年。为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力开展,进一步深化和扩大创建成果,根据省、市、县文明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着力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明溪”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二、工作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把握正确导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做好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各类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十九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转化为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的工作理念和重要遵循,细化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内容和具体举措,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在全局正确宣传好人事迹、传播好人好事价值观、营造向好人学习的浓厚氛围。二是持续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宣传、召开局务会专题学习、观看道德模范专题片等方式,加强对全国、省、市、县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看齐意识,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三是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坚持办好“道德讲堂”,全年开展道德讲堂活动4次,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四是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庆日,丰富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的同时,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五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倡导“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助人为乐、扶贫济困、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六是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培训会,督促企业履行环保责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增强民众诚信观念,构筑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七是强化法律安全意识教育。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形势教育和纪律教育,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国家重要法律法规规章,使每个干部职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处处依法办事;提高防范意识,杜绝任何违法现象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强化优质服务。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弘扬认真精神,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领导干部职工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对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重点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真正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二是加强机关管理。贯彻落实《明溪县关于“圆冬、过漾、庙会”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意见》、《严禁“带彩打牌”专项整治工作意见》,通过签订承诺书、加强移风易俗教育等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弘扬时代新风,树立良好机关形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平安建设,搞好环境整洁,倡导低碳生活,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微党课活动,增强全体党员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分工负责制度,对干部选拔、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重大事项,都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做到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协作共事,充分发挥每位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落实机制。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并落实财物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的思想底线。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到位落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加强督促落实。结合全局大会和党员大会进行调度安排,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半年、年终总结。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三)夯实创建责任。继续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领导小组组长对创建工作负总责,成员负具体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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