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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1-1200-2018-00001 文号雪政〔2018〕18号
发布机构雪峰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3-06
标题雪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901-1200-2018-00001
文号雪政〔2018〕18号
发布机构雪峰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3-06
标题雪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雪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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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17号)要求,结合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确保“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任务。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要进一步严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及时化解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整治,紧抓重点项目安全建设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和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特别要强化冶金企业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安全监控和隧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专项作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

三、严格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把关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针对节后企业陆续复产复工的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分析复产复工期间的各种危险因素,落实复产复工前的自查自改工作,严格抓好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严防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继续停产停工的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三明市安监局、三明市经信委转发《关于做好工矿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安监综〔2018〕23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工矿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监管工作,复工(产)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未落实“七个必须”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值班值守工作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强化应急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程序报告并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有效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明溪县雪峰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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