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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3-24-2015-00034 文号瀚政[2015]120号
发布机构瀚仙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5-11-19
标题关于印发《瀚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SM04903-24-2015-00034
文号瀚政[2015]120号
发布机构瀚仙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5-11-19
标题关于印发《瀚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瀚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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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政﹝2015﹞120号

 

瀚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瀚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镇三套班子研究同意,现将《瀚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瀚仙镇人民政府

201511月19日

 

抄送:镇党委、人大、县住建局。

瀚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为做好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根据《瀚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镇11个行政村。

二、考评标准

考评成绩实行100分制,成绩90(90)以上为优秀,80(80)到89分为良好,70(70)到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三、考评方法

考评检查工作由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抽调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督查和考评组,负责具体督查和考评工作。

()月督查考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年3月、6月、9月、12月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其余月份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小组要对照标准进行现场考评检查,拍照取证,及时登记评分,经审核后发给责任单位进行确认整改,要求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待整改期满后,适时随机实地回访。被县督查小组或暗访组抽查到不合格或通报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当月考评按零分计。

()专项监督评议。适时组织镇督查考评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曝光。重点检查问题整改、经费使用、环卫设施使用管护、长效管理机制、垃圾处理费收取等情况。

()半年考评、年终综合考评。每年6月实行半年考评、12月组织年终综合考评,考评成绩以各月平均值为基数,并结合专项考评成绩、内业资料、经费拨付使用、垃圾处理费收取和环卫项目完成情况等得出考评结果。年终综合考评成绩按月考评平均值占40%,半年和年终考评成绩各占30%计算。

(四)保洁队伍建设。各村聘请专职环卫保洁人员,建立保洁员定责定薪制度,与保洁员签订《环卫保洁合同》,明确工作职责、保洁范围。大焦、王陂、石珩、小眉溪、瀚溪、岩里、洋龙、龙湖等8个村设置保洁员2名;花园、连厝、坪地设保洁员1名。

四、结果运用

()排名通报

实行“月督查、季小评、半年考评、年终总结”的方式,每月对督查考评情况和村考评成绩排名进行通报。年终组织综合检查评比,并根据检查考评结果,及时总结。

()奖补措施

1、基本补助经费。工资经费按照《瀚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瀚政〔2015〕119号)文件精神,镇财政将村保洁员基本工资和绩效考评工资纳入镇财政预算。基本工资部分按每月每人600元计算,以镇考评组对各村的考评成绩为依据,按季拨付工资经费,下一季度的头一个月拨付上季度的基本补助经费。对考评优秀的村全额拨付经费,良好的村按90%拨付经费,合格的村按80%拨付经费,考评不合格的村庄,暂缓拨付经费,待整改合格后按80%拨付,整改期限内(3个工作日)检查仍不合格的,扣除当月经费;绩效考评工资按每月每人100元计算,以保洁员环境卫生岗位责任合同考评为依据,统筹安排,按季度拨付,鼓励先进,多劳多得。被县督查小组或暗访组抽查到不合格或通报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当月考评按零分计,并根据情况扣除当月补助经费。

2.年度奖励经费:“四位一体”奖励。年度综合考评成绩80分以上的村给予奖励,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其余为鼓励奖。分别给予1万、0.8万、0.6万、0.32万元奖励,奖励经费用于挂村领导、经济工作队、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奖励。对年度内被省、市、县通报或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村,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奖励。

党政主要领导按一、二等奖平均数的1.5倍发放;没有挂村的班子成员按一、二、三等奖的平均数发放。

ƒ各村可根据村财情况制定相应的考评办法,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镇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年终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县前5名的,按名次奖励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4000元、第四3000元、第五2000元。

()绩效考核

1.凡年度内被省、市、县通报或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村,镇考评连续3次分数低于70分且排名倒数后3名的村要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作出情况说明并制定整改方案,并视情况给予通报。

2.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评内容。对考评连续3次不合格的村,对村主干进行通报;对年终考评分数低于60分,且整改不到位的村,所在村村主干、经济工作队不得评优评先。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瀚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标准》


附件

瀚仙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标准

村名称: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考评得分

备注

一、设施设备建设

(23分)

(一)收集设施(9分)

1、在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设置垃圾桶,服务半径不大于100米或每10户应配置1个垃圾桶。(3分)

2、垃圾桶和垃圾池维护保洁好。(3分)

3、每户要配备1个专用保洁桶。(3分)

未按要求设置村垃圾桶,每缺一处扣1分;未按要求维护好垃圾池和垃圾桶的每一处扣1分;未配备收集桶等的,按所缺比例扣分;

 

 

(二)清运设备(6分)

4、每名固定清扫保洁员配一辆保洁车,并配备必要的工具。(6分)

保洁车配备不足的,每缺一辆扣2分;村未配备保洁工具,扣1分;车况维护不好的,扣1分。

 

 

(三)处理设施(8分)

5、收集点或填埋场选址合理,道路通畅,运行正常,管理有序,垃圾及时铲平。(8分)

收集点或填埋场选址不合理扣4分;道路不通畅的扣2分;填埋场运行不正常,管理无序或存在大量垃圾堆积现象,扣2分。

 

 

二、保洁队伍建设

(12分)

(四)人员配备(4分)

6、每500人至少配备1名固定清扫保洁员,市场化运作的保洁员不得少于该标准;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自然村配备保洁员(4分)。

按镇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配备保洁员,每少配一人扣2分。

 

 

(五)工作职责(3分)

7、制定清扫保洁职责,并与保洁队(员)签订合约。(3分)

未制定清扫保洁职责的,扣2分;未签订合约的,扣1分。

 

 

(六)监督机制(5分)

8、成立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人具体负责垃圾治理监督管理工作;村保洁员按制度规范做好垃圾清运工作。(5分)

没有人员具体负责垃圾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的,扣1分,没有监督检查记录的,扣2分。保洁员履行保洁职责不到位,扣2分。

 

 

三、制度建设落实

(15分)

(七)实施方案(2分)

9、有制定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年度目标计划明确。(2分)

没有制定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扣2分;年度目标计划不明确的,扣1分。

 

 

(八)经费保障(11分)

10、清扫保洁经费有保障,有相应配套保洁经费,开展村级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11分)

未按要求配备保洁经费的,扣4分,配套不足的,按比例扣分;开展村级垃圾处理费收取并达到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未开展的扣5分,收取不足的,按比例扣分。

 

 

(九)宣传教育(2分)

11、有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2分)

没有宣传栏、标语、会议记录等,扣1分;未开展环境卫生入户宣传教育活动的,扣2分。

 

 

四、治理效果评价

(50分)

(十)日常保洁(50分)

12、垃圾集中定点堆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处理,确保垃圾进入垃圾处理场。(15分)

发现垃圾桶(箱)边随意堆放垃圾的,每处扣1分;未及时清运的,扣3分;垃圾未清运至指定地点,随意清倒的,扣5分。

 

 

13、道路及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杂物,保持村容整洁。(15分)

发现垃圾或乱堆乱放杂物的,每处扣1分;发现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的,每处扣3分。

 

 

14、居民生活区内家畜、家禽圈养,其污水粪便得到妥善处置。(5分)

15、环境连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转正常(5分)

居民生活区内发现家畜、家禽未圈养的,每处扣1分;家畜、家禽的污水粪便随意排放的,每处扣1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运转的扣5分;运转不正常的,视情况扣分;杂草未除扣1分。

 

 

16、村庄周边无垃圾、河道渠沟塘水体干净整洁,无垃圾漂浮物,岸线边坡无垃圾。(10分)

发现垃圾堆的,每处扣3分;发现河渠沟塘等水体、岸线边坡有垃圾的,每处扣1分;沟渠淤积堵塞,不通畅的,每处扣1分。

 

 

备注:

组长(签名):检查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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