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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21-3500-2021-00002 文号明水〔2021〕8号
发布机构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1-02-09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索 引 号SM04121-3500-2021-00002
文号明水〔2021〕8号
发布机构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1-02-09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明溪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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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局属各单位:
  2021年2月8日,大田县上京工业园区施工工地发生造成2人死亡的安全事故,根据2月9日上午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视频会议要求,现就春节期间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深刻吸取“2•8”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更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要抓好几方面工作:一要加强建设管理。要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强化施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消除安全隐患。二要强化安全排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覆盖、无盲区、重实效”。要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设和违章作业,防止为抢任务、赶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三要落实隐患整改。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必须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个落实五到位”。
  三、做好春节期间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春节临近,生产经营单位进入赶工冲刺阶段,居民家庭、社会单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特别是疫情局部反弹,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防范工作难度大,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单位要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四、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突发事件和涉险事故信息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妥善处置。


明溪县水利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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