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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24-3500-2021-00001 文号明文旅〔2021〕2号
发布机构县文体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21-01-11
标题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2021年春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内容概述县文体和旅游局2021年春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索 引 号SM04124-3500-2021-00001
文号明文旅〔2021〕2号
发布机构县文体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21-01-11
标题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2021年春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内容概述县文体和旅游局2021年春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2021年春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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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文旅系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肺炎应指〔2021〕2 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文旅〔2020〕2号),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
  按照明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全县文旅系统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股室、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工作,组织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三)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后勤保障组。
  工作职责: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具体协调县文旅系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防控工作动态;负责综合协调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及资源保障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跟踪疫情对我县旅游和人员往来的影响,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舆情宣传与环境整治组。
  工作职责:负责报道疫情信息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信息;加强与疫情相关社会动态的监测,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处制造、散布和传播文旅系统有关疫情不实信息;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冠肺炎防病知识;组织开展加强公共文化场所卫生整治、卫生消杀;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防控督导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县文体旅游系统疫情监测、疫情处置等提供指导;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我县公共文化场馆、剧院、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娱乐场所(KTV、影剧院、网吧)进行专项督导;提出完善疫情防控等工作的措施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疫情防控与应急措施
  (一)疫情防控
  1.县文体旅游系统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2.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发布旅游提醒。
  3.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根据县委、县政府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落实好联防联控工作要求。
  5.加强对全县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馆和体育场馆的管控排查。
  6.开展联防联控,加大力度对文体旅游设施检查力度,指导、促进各经营单位加强排查识别,发现疑似线索,及时掌握并上报。
  7.深入开展县文体旅游系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文旅市场主体落实消毒制度。
  8.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9.加强公共文化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星级酒店、A级景区、旅行社等场所的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监测管理。
  (二)应急措施
  1.必要时,依法经批准后,责令旅行社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公共文化场所暂时闭馆以及A级景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文旅场所停止经营活动,并加强跟踪督促力度,严防未经批准擅自营业活动,同时,指导仍在运营的星级酒店适当调整营业时间,确保全县文体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2.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现疑似患者及时上报。
  3.经批准后,取消文体旅游活动。
  4.积极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工作。
  5.根据有关要求,重点核查应停未停娱乐经营场所,密切关注营业场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依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处一批违法经营行为,督促局属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职责。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春节期间对我局工作人员省外出行严格管理,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应带头就地过节;要求省外出行的工作人员须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回明后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引导群众春节期间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优化交通管控措施,为自驾车群体返乡返岗提供便利。
  四、严格室内聚集性活动管控
  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
  从严审批大型文体商业活动,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室内体育赛事、线下展销促销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引导电商企业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 75%。上述场所应在入口处设专人对进入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严格做好通风和消毒。
  五、加强户外聚集性活动监管
  不举办文艺巡演等大型聚集活动。旅游景区要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落实限流措施,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接纳游客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 75%。在景区出入口、重要景点、休息餐饮区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配专人加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大喇叭等各类传播平台,强化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发布旅游安全提示,主动提醒、劝导内地居民取消出国旅游。县电视台节日期间必须每天滚动播放“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等内容。医院、宾馆、餐厅、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等途径,每天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査。局应急指挥部将不定期组织对系统防控新冠肺炎情况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局属各单位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急预案、信息报告、市场管理、联防联控、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情况。
  (二)终止应急响应。根据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终止应急响应的意见,解除本系统应急响应。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工作组、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单位实际,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本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细化制定本单位贯彻工作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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