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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2-3500-2020-00015 文号城政文〔2020〕30号
发布机构城关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0-08-28
标题城关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902-3500-2020-00015
文号城政文〔2020〕30号
发布机构城关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0-08-28
标题城关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通知

城关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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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庭贵采石场、双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根据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通知》(明自然资〔2019〕132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通知》(明自然资〔2019〕137号)、《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通知》(明自然资〔2020〕95号)通知要求,你矿(司)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各自复绿区域,经巡查,你(矿)司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进度滞后,责令你矿(司)加快复绿进度,确保如期完成。

  

 

城关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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