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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6-3500-2020-00006 文号夏政文〔2020〕15号
发布机构夏阳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0-04-09
标题夏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阳乡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夏阳乡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索 引 号SM04906-3500-2020-00006
文号夏政文〔2020〕15号
发布机构夏阳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0-04-09
标题夏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阳乡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夏阳乡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夏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阳乡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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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直各部门,县驻乡有关部门:

  现将《夏阳乡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夏阳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夏阳乡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泉州“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办<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明委办发明电〔2020〕32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明委办发明电〔2020〕38 号)以及3月13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乡开展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之后至年底前建立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足我乡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包括乡卫生院、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等。

  整治内容:严格落实涉疫涉医等场所建筑安全管理责任,从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逐一见底,确保万无一失,决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决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特别是涉疫涉医涉检等场所存在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临时改建涉及拆改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损坏、使用老旧危房、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组织人员撤离、更换场所;要组织专人加强涉疫涉医等场所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对野蛮装修、挖掘取土、私搭乱建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必须具备建设手续完备、无安全风险隐患等条件。

  牵头部门:乡卫健办、村建站

  责任单位:乡自然资源所、文化站、安监站、派出所,各村

  卫生院方面牵头领导为钟琳华,涉医场所房屋方面牵头领导为张弦。

  (二)房屋及工程施工。包括各类房屋和房建、市政、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在建工地。

  整治内容1:坚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先查先治,对全县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坚决整治。聚焦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隐患,从即日起至6月30日,集中力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等情况,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村、一户一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自住房等),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中小学、卫生院、敬老院、厂房、行政办公楼等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指导。

  牵头部门:乡村建站

  责任单位:乡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安监站、各村

  整治内容2:全面排查整治房建、市政、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建设工地工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绝不允许居住使用。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两违”整治,坚决排查整治农村建房安全问题。

  牵头部门:乡村建站

  责任单位:乡公路站、水利站、自然资源所、安监站,各村

  房屋和房建方面牵头领导为张弦,公路和水利方面牵头领导为章蕾。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特殊场所。

  整治内容:全面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学场所、学生及幼儿宿舍、教师公寓、食堂、卫生院、文博单位等,重点加强消防逃生、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指挥协调、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现场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是否到位;实时监测现场人流,对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是否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多种方式有效分流疏导人流;是否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演练是否开展;是否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特殊场所内部工作人员和患者、隔离人员、老年人是否有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旅游景区桥梁、临水临河临崖路段的检查,及时消除影响人员通行安全的隐患。

  牵头部门:中小学、派出所

  责任单位:乡民政办、村建站、公路站、文化站、卫健办、安监站、御帘村、紫云村、旦上村

  学校方面牵头领导为钟琳华,公共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牵头领导为庄丽。

  (四)危险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燃气等。

  整治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重点整治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危险物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审批等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民爆方面:重点整治生产自动控制及安全措施不完善,视频监控存在盲区、安全联锁参数设置不合理、不合格品及生产废料处理不规范、出入库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烟花爆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

  燃气方面: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乡安监站

  责任单位:公路站、环保站、派出所、村建站,各村

  牵头领导:巫锡源

  (五)非煤矿山企业。

  整治内容: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整治地下矿山不符合安全要求无轨车辆,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制度;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不落实;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撞自改变筑坝方式、不规范放矿,尾矿库回采作业未经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

  牵头部门:乡安监站

  责任单位:乡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环保站、长兴萤石矿

  牵头领导:巫锡源

  (六)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农村道路等。

  整治内容: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旅游集散地、客运站点及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货车违法载入、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等非法违法行为;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及事故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加强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客车的行前检测、途中检查,落实车辆、车站消毒通风,严控容座率,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

  牵头部门:乡道安办、派出所

  责任单位:乡村建站、自然资源所、文化站、安监办

  牵头领导:章蕾

  (七)消防安全。包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整治、消防通道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等。

  整治内容: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等场所,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和老旧住宅小区近期火灾多发问题,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线路老化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深入开展“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坚决纠治堵塞消防车通道,机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摸清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整治的责任部门,逐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明确消防安全的改造标准,重点解决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等问题。

  牵头部门:乡安监站

  责任单位:乡派出所、民政办、自然资源所、村建站、公路站、文化站、卫健办、各村

  牵头领导:巫锡源

  (八)自然灾害。包括台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森林火灾等。

  整治内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江河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防洪防潮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值班值守等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检查城镇低洼易涝点和地下空间安全隐患。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村屯、居民点,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自然保护区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林业站、安监站

  责任单位:乡自然资源所、村建站、民政办、君子峰紫云管理所、供电所,各村

  台风、山洪方面牵头领导为章蕾、地质灾害隐患点牵头领导为张弦、森林火灾方面牵头领导为巫锡源。

  其他领域都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领域涉及的部门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时间要求

  从即日起至6月底分3个阶段集中力量开展百日攻坚行动,6月底到12月底建立起长效机制。

  (一)全面拉网排查。(4月10日前完成)即日起各村、各部门要各自深挖细究,对辖区、行业领域各类单位(场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工艺系统、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和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行清单管理。

  (二)全面监管执法。(6月10日前完成)各村、各部门要对各自领域各类单位(场所)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面落实整改。(6月底完成)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12月底前完成)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整治方法

  各村、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隐患整改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隐患限期整改。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是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安委会具体组织,乡、村两级和各类单位(场所)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各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要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组织研究,细化内部分工推进方案和措施,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隐患要亲自督办整改;乡安办要抓总,抓统、抓协调,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各领域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分工细案;各责任单位要按工作职责,制定操作细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乡、村两级要持续推进党政领导带头挂钩安全生产红色隐患工作机制。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相关站(所、办)抓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组织各村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好人主义作风,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各领域各单位(场所)要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复工复产期间必须在岗在位,技术和管理团队、重要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发展,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

  (三)严肃追责问责。乡安办要联合乡纪委开展督查,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要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坚持依法办事。要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从严治“安”,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旦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切实通过刑事问责倒逼安全责任落实。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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