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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2-3500-2020-00001 文号城政文〔2020〕2号
发布机构城关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0-01-10
标题城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
索 引 号SM04902-3500-2020-00001
文号城政文〔2020〕2号
发布机构城关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0-01-10
标题城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

城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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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直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城关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稳定意义重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926号)和《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明委办发明电〔201986号)要求,深刻分析和吸取近期全国事故多发教训,深入扎实开展全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确保全乡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责任。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受季节和节日因素影响,各类风险隐患相对集中。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刻吸取今年以来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绷紧神经,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全面推动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实际、深入研判,摸清找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重大风险,抓准关键要害,严密制定风险防范管控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措施、拧紧责任链条,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严以履职、深入基层,强化督促指导,敢于动真碰硬,以与重大风险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的精神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二、深化集中整治。要按照县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冬春和节日期间事故特点,深入推进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认真抓好督促落实。要把自查自纠贯穿始终,全面查缺补漏,深下去严起来,坚决消除盲区和死角。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加强事故前追责,强化行政处罚、行刑衔接、失信惩戒、公开曝光措施,对边整边犯、事故不断的要严肃问责警告。要把高危行业领域作为整治重点,实施精准治理。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盯紧油气储存场所、高度危险装置、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等,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理,严格落实冬防措施。烟花爆竹方面:要深刻吸取湖南浏阳“12·4”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非煤矿山方面:要强化冒顶坍塌、火灾等防范措施,加强对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力度。建筑施工方面:要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隧道施工、地下施工等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赶工期、抢进度和违法转包行为。工贸安全方面:要持续深化钢铁煤气、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等专项治理。同时,要提前落实好节日期间停产停工和节后复产复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三、强化专项治理。要强化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坚决整治“黑站点”、严重超载超限和无证非法营运,加强雨雪、冰冻、团雾等灾害天气交通安全管控,对“两客一危”、农村客运、桥梁隧道、客运枢纽场站等加强安全检查,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加强高层建筑、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节庆活动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民宿客栈、老旧危房等场所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和违规用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要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等违法行为,加强餐饮、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监管。要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节日期间大型庆典和集会活动人流监控,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管理,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和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确保运行安全。要持续深化渔业船舶、农机以及涉及水电气热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落实“春运”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要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控机制,建立完善隐患风险点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消除致灾因素,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必要时提前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安置、企业停产撤人等。加强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寒潮、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和地震、地质灾害等信息,对灾害频发地区和重要时段加密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尤其要做好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和人员密集区的预警发布,强化精准发布能力确保信息到户到人。加强对冬季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地区、火灾频发地区以及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区的火情监测巡护,严格火源管理,加强节日祭祀用火和林区农事、生产用火管理,层层落实监护责任,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积极做好我乡部分地区抗旱供水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受灾地区交通、供电、供水、通信等保障,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提高救灾工作的敏感性和主动性,根据灾情及时启动救灾响应,协调调拨救灾资金和物资,做好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保证春节前足额发放冬春救灾救助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五、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三明市市、县、乡三级值班带班工作制度(试行)》(明委办发明电〔201954号),各村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应急状态,细化应急预案和救援力量部署,对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靠前驻防,加强应急演练和技战术训练,落实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强事故灾害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充分利用节日期间等重点时段,加大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力度,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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