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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9-3500-2019-00007 文号枫政办〔2019〕4号
发布机构枫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9-04-27
标题枫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索 引 号SM04909-3500-2019-00007
文号枫政办〔2019〕4号
发布机构枫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9-04-27
标题枫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枫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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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

   现将研究编制的《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枫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7日         

枫溪乡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明溪县委办公室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明溪县县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溪县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明委办发〔2017〕15号)、《中共明溪县委 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委发〔2018〕4号)等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平安稳定健康发展,乡政府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研究编制《枫溪乡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面部署2019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乡范围内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一律从重处罚,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我乡全年安全生产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乡内设各办、所、站2019年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农机安全、工贸企业安全、有限空间作业、莆炎高速公路建设(枫溪段)。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对全乡所有道路交通实施全面检查,重点查处车辆超载、无证行驶、车辆带病运行,采取各种措施,坚决打击面包车、两轮摩托车、农用车和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行为,重点加强三轮摩托车的专项整治;

   2、重点查处烟花爆竹销售店专柜是否规范、灭火器过期、超量储存等安全隐患,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非法储存行为;

   3、重点检查加油站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行业标准和规定要求进行销售。

   4、重点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副食店、餐饮店、药品零售店、生鲜冷冻店、农副产品等的安全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重点对人群稠密地区、公共聚集场所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消防安全措施情况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三合一”“二合一”场所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6、工贸企业安全,一是利森木器厂、永昌台板厂2家木质号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开展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限期整改。                                         

   7、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加强对枫溪瑞态养殖厂排污管道、沼气池监管,确保生命安全。

   8、莆炎高速公路建设(枫溪段)安全,对YA5、YA6标段重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限期整改。                  

   (二)行政执法人员:分管领导张七金,派出所、安监站、公路站、高速办、林业站、供电所、农技站、农机站等部门人员负责。

   (三)重点检查安排:

   1、道路交通安全,重大节日期间、逢集日(休息日除外)必须上路检查;

   2、烟花爆竹安全,每月对全乡2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1次;

   3、危险化学品安全,每月对枫溪亮生加油站检查1次。

   4、食品安全,每月对全乡12家食品店检查1次。 

   5、农机安全,每月对上路农用车检查1次。

   6、工贸企业安全,每月对2家木质号企业检查1次。

   7、莆炎高速公路建设(枫溪段)安全,每月对2个标段施重点工现场检查1次。

   (四)一般检查安排:

   1、道路交通安全,每月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检查排查1次,督促整改落实;

   2、每季度对辖区内的食杂店、餐饮店、药品零售店、生鲜冷冻店检查1次;

   3、消防安全,每季度对各消防列管单位巡查1次。

   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每季度对枫溪瑞态养殖厂排污管道、沼气池巡查1次。

   二、地质灾害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森林防火安全。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重点对全乡地质灾害点检查,设置警示标志,落实紧急避险措施,坚决杜绝人为地质灾害发生;

   2、对农村建设、农民自建房等建筑点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查处施工现场警示标语缺乏、不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无安全防护网和严重占用道路等安全隐患。

   3、森林防火安全,一是发放安全防火和杜绝林区用火的宣传资料;二是组织成立护林防火队伍,实行巡逻守卡,严防死守;三是利用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车在高温天气全乡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二)行政执法人员:分管领导钟茂桂,村建站、国土所、林业站等部门执法人员负责。

   (三)重点检查安排:

   1、每月对各村建筑施工点检查1次。

   2、森林防火安全,重点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每季度排查一次;

  (四)一般检查安排:

   1、防汛期间,每月对各村的地质灾害点检查1次。

   2、森林防火安全,日常森林防火巡查工作特别在高温天气和山火易发时期,林业站宣传车开展不定期到各村宣传防火工作;各村护林员每周巡山护林一次并做好巡山记录;

   三、校园安全。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校舍排危为重点,消除不安全隐患,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和消防安全通道,悬挂防溺水标语,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溺水事故,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接送车辆的安全监管。

   (二)行政执法人员:分管领导罗栋成,由乡分管教育领导牵头,派出所、安监站、学校、村等人员负责。

   (三)重点检查安排:防溺水方面,各村干部夏季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河流、水库每周巡查1次。

   (四)一般检查安排:每月对校园内部安全检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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