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指导和提高乡镇消防工作水平,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发生。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对全镇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隐患治理措施落实,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知识,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年内我镇不发生亡人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活动时间
4月1日,上午聘请县消防大队到我镇进行实地培训,下午在明溪县第二实验小学开展火灾逃生疏散演练。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集中对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派出所民警、网格员、村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进行培训,并于培训后组织各参训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测试。
(二)开展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三)开展中小学消防安全培训。在明溪县第二实验小学开展火灾逃生疏散演练,指导学校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布置消防家庭作业的形式让家长和学生共同完成后签字,从而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
(四)推进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开展对居民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农村防火预防、火灾报警、火场自救等知识进行一次消防宣传,向村(居)民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雪峰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