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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4903-3500-2019-00006 | 文号 | 瀚政〔2019〕29号 |
发布机构 | 瀚仙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03-15 |
标题 | 瀚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瀚仙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索 引 号 | SM04903-3500-2019-00006 | ||
文号 | 瀚政〔2019〕29号 | ||
发布机构 | 瀚仙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9-03-15 | ||
标题 | 瀚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瀚仙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瀚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瀚仙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瀚仙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瀚仙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
瀚仙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福州“2.16”房屋坍塌事故教训,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根据《中共明溪县委办公室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办〔2019〕8号)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合力落实的原则,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镇里适时合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改善乡村面貌。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5日前完成)。
镇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住房安全意识。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乡村排查的方式,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经济开发区周边的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性的自建房作为本次整治的重中之重。
2.排查步骤。
(1)自查自纠。业主(户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31日前,村委会要组织业主(户主)按照《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见附件)要求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乡村排查。乡村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按照排查标准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以公安部门提供的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户主姓名、房屋地址等)为基础(可到镇村建站复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由镇挂村领导、工作队组织村委会,与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加排查。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镇举报电话:0598-2790474)。
4.建档立卡。排查的房屋信息要全部登记,拍照留存(正、侧面照片和隐患照片,附在排查记录表之后),建立纸质和电子“一房(户)一档”,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化闭环管理。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各村排查结果应经各挂村领导、工作队长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后,于5月15日前上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处置整治(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边查边治”“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抓紧彻底整治,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限期拆除;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责成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排查疑似危险房屋的,要立即组织委托鉴定,经鉴定有重大隐患的,要立即撤离人员;需要跟踪监测的,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直至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闭环管理。
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各村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查处,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按照“一房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全程介入督促整改、监管指导,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村建站、自然资源所、农技站、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安监站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和工作网络,落实责任,抓实工作。村建站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自然资源所抓好规划管控;派出所配合做好户籍信息、二维码门牌信息、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对接工作;市场监管管理所依法查处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行为;安监站配合做好处置协调相关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的职责。其中:
属“三无”自建房(含厂房)及擅自加层或者改扩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村建站会同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对外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村建站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管管理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危房鉴定工作,由村建站负责指导督促;
属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变功能作为居住、养老、幼教使用的厂房(仓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安监站合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动、组织抗法阻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采取相关制止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主任和村建站、自然资源所、农技站、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挂村领导、工作队长、村“两委”干部要亲自入户摸排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对影响恶劣的要较真碰硬。
(二)强化资金保障。对存在安全隐患,但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确需改造加固或重建的困难群众,该纳入旧改、危改、农村危房改造的纳入改造计划,予以妥善安置(以下对象不纳入改造计划:一是非唯一住房或已建(购)新房,旧房未拆除的;二是房屋为危旧房,长期外出务工或自愿长期租房,有经济能力建房或购房的;三是危旧房仅老人居住,其儿女都有安全住房的;四是危旧房作为附属用房或作为出租房的;五是危旧房列入近期拆迁范围的)。
(三)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一月一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到各村开展督导检查,每月定期通报排查整治情况。镇纪委不定期组织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对问题突出、进展缓慢的村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纪律保障。各有关部门、各村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五)强化长效管理。要坚持疏堵结合,探索切实可行的办法,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进,也要合法合规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要引导农村合理有序建房,符合条件及时审核。二要建立健全房屋安全和“两违”网格化巡查机制,健全规划设计引导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坚决堵塞漏洞。三要认真履行房屋租赁管理职责。派出所、村建站等部门要建立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房屋业主提高房屋建设和使用的质量安全意识,强调房屋业主承担经济、法律、治安等各项主体责任,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要正确引导舆论,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曝光安全问题突出、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出租、改变功能用途等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反面典型案例,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村每周一前将整治落实情况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附件:1.瀚仙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表1-表6)
附件1
瀚仙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瀚仙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邱文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 林 峰 镇党委副书记
黄林超 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 汤先平 镇党政办主任
梁茂根 镇综治办主任
谢圣苏 镇安监站站长
黄新财 镇民政办主任
梁隆秋 镇水利工作站站长
揭伟经 镇财政所干部
刘 虹 镇文明办主任、宣传办干事
林宇帆 镇项目办主任
郑德兴 镇村建站副站长
吕国顺 瀚仙派出所副所长
吕伟峰 瀚仙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陈文字 瀚仙农技站站长
杨 慧 瀚仙司法所负责人
梁添文 大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邓五金 王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冬莲 瀚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揭金水 龙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肖先群 连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桃生 岩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温长春 花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汤福荣 洋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程泉 坪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梁建威 石珩村委会主任
温旭孟 小眉溪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村建站,主要负责协调推动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的对策措施建议,办公室主任由郑德兴同志担任。
件2
表1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砖混结构)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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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 镇 村 路(村/组) 号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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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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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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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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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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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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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9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10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
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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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人(签字): 村主任(签字): 挂村工作队长(签字): 挂村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表2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框架结构)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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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 镇 村 路(村/组) 号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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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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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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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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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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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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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且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3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对侧混凝土压碎 □1.4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5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2. 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的或同种情形存在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 □2.1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3柱、梁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且缝宽大于1.0mm □2.4阳台或雨篷等悬挑构件明显下挠,悬挑构件根部开裂或相连的墙体出现宽度大于0.5mm的通长裂缝 □2.5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 □2.6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7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
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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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人(签字): 村主任(签字): 挂村工作队长(签字): 挂村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表3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钢结构)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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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 镇 村 路(村/组) 号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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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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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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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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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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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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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柱梁连接节点或柱脚节点出现焊缝撕裂、螺栓松动、变形等严重损坏 □1.2钢柱明显变形且柱间无支撑 □1.3无下弦拉杆的人字屋架,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的或同种情形存在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 □2.1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2构件或连接件有裂缝或锐角缺口 □2.3受力构件因锈蚀导致截面损失量大于原截面的10%,或屋架锈蚀杆件数量占杆件总量的10%以上 □2.4梁、板等水平构件明显下挠 □2.5梁明显侧弯 □2.6柱明显变形 □2.7屋架明显下挠 □2.8屋架支撑系统松动失稳,已导致屋架倾斜 □2.9悬挑结构(雨棚等)斜拉杆明显变形,或明显裂纹,或严重锈蚀 □2.10屋架支撑系统缺失,或已出现变形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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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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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人(签字): 村主任(签字): 挂村工作队长(签字): 挂村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表4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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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 镇 村 路(村/组) 号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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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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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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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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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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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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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上部砖混结构墙体出现斜裂缝,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1.4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5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压碎 □1.6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7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9柱、梁、板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且缝宽大于1.0mm □2.10阳台或雨棚等悬挑构件明显下挠,悬挑构件根部开裂或相连的墙体出现宽度大于0.5mm的通长裂缝 □2.11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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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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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人(签字): 村主任(签字): 挂村工作队长(签字): 挂村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表5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木结构)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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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 镇 村 路(村/组) 号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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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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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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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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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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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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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或墙体出现沉降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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