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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1-3500-2019-00001 文号雪政〔2019〕4号
发布机构雪峰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9-01-14
标题雪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索 引 号SM04901-3500-2019-00001
文号雪政〔2019〕4号
发布机构雪峰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9-01-14
标题雪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雪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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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市、关于加快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害的能力,快速、及时、有效处理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会议、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装备、技术和管理水平。力争到2020年底,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全面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防体系普遍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更加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企业是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必须设置或明确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其他各类企业要确定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二)加强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事故救援指挥、指导、协调作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突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安全监管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综合监管和事故救援指挥、指导、协调作用。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明确相关部门、设立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抓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必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完善应急队伍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强化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保障好。小型高危企业必须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其他企业要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建立必要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要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系统,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数据库以及统计、评估、监测监控、演练、智能模拟、预警分析、资源共享和预案管理等功能。实现事故现场信息采集报送、救援资源调配、音视频远程传输、调度指挥等,满足事故现场指挥决策需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系统在纵向上实现与省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高危行业企业、大型应急救援队伍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横向上实现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化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设。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坚持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社会化储备与专业化储备相结合,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易发事故的类型,指定有关单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努力形成多层级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对各种事故,尤其是救援复杂、难度大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需要。

(三)加强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切实摸清家底,建好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定期开展应急资源普查,依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全应急物资储备状况,实现物资动态储备和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紧急调用和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应急储备物资更新、轮换、置换、代储等管理制度,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物资紧急运输保障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草案)》,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上报人民政府;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本部门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上报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应急预案除上报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外,还要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并做到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二)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质量。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编制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或论证,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各级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其他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报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级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的行业管理部门,对于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未按规定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的检查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化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政府部门预案要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组织、评估和总结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及时修订预案,使预案针对性、操作性更加详实,适应性和操作性更强。

(四)加强应急相关知识宣教培训。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应急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将安全生产应急相关内容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企业要制定应急救援和处置培训计划,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知识、处置技能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强化应急管理责任意识和应急救援自救互救意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建设。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切实加强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坚持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社会化储备与专业化储备相结合,针对本区、本行业易发事故的类型,指定有关单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力度,配备充足适用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物资、装备、器材使用、检查、维护和更新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应急装备器材,及时补充、更新应急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实施。

六、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  

(一)企业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发生事故或险情后,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要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必须疏散人员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事故发生后,要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二)加强政府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接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指令或有关企业的请求后,立即出动参加事故救援。

(三)强化救援现场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要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必要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处置区域、事故现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同时,要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四)确保安全有效施救。救援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救援队伍指挥员应当作为指挥部成员,参与制订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救援;在行动前要了解有关危险因素,明确防范措施,科学组织救援,积极搜救遇险人员。遇到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作出处置决定,迅速带领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五)适时把握救援暂停和终止。对于继续救援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暂停救援的决定;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研究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时,再行组织施救,直至救援任务完成。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或救援任务完成后,在经专家组论证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指挥部要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报本级政府批准。 

七、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层层分解,把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责任落实到第一线。   

(二)加大执法力度。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将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没有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要进行严厉处罚,并严把场准入和行政许可关。通过执法,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更好开展。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倒查追究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等行为的,要从主体责任、施工资质、现场管理、培训演练、装备保障和制度落实方面从严、依法追究责任,严肃事故处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知识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相关知识宣教工作覆盖面,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五)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应急救援发展规划,努力形成上下衔接、完善配套、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体系。

 

雪峰人民政府      

2019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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