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我县进口酒类市场销售秩序,监督进口酒类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进口酒类市场销售行为,保障群众消费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进口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2月3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进口酒类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促进进口酒类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进口酒类市场销售行为。通过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达到规范一个行业经营行为,净化一类食品市场环境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以食品批发、商场超市、进口酒类专营店、餐饮服务单位、酒吧等场所为重点场所,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三类违法行为:一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进口酒类经营者主体资格;二是严厉打击经营无合格证明、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酒类等违法行为,规范进口酒类经营者的采购和销售活动;三是将进口酒类标签标识管理作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规范进口酒类包装标签管理;四是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和包装、冒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查经营主体资质。查进口酒类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查合格证明。查进口酒类经营者是否留存进口酒类《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随附合格证明材料,是否货证相符。
(三)查进销货台账。查进口酒类经营者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记录信息是否完整,并按规定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从事进口酒类批发业务的经营者是否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四)查标签说明书。查进口酒类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原产地和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五)查经营场所。查进口酒类经营者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和装卸进口酒类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安全、无害、保持清洁,是否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必须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细化责任分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组织协调,食品流通股要牵头督促抓落实,与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和投诉举报中心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突出检查、排查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检查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在整治工作期间,要统一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全面开展检查,切实整顿规范进口酒类市场销售行为。要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进口酒类市场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在整治工作期间,要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密切配合新闻媒体,突出正面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认识、了解并积极参与专项执法行动,大力宣扬食品安全监管正能量。
(四)做好信息沟通。各市场监管所要注重做好上下沟通协调,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突发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同时,要注意收集工作信息,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各市场监管所要将工作总结及《进口酒类市场销售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于2019年2月3日前报送县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
附件:1.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口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进口酒类市场销售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