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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5-3500-2018-00031 文号沙政〔2018〕38号
发布机构沙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9-10
标题沙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溪乡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环保大检查
索 引 号SM04905-3500-2018-00031
文号沙政〔2018〕38号
发布机构沙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9-10
标题沙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溪乡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环保大检查

沙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溪乡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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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直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沙溪乡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沙溪乡人民政府       

2018年910       

  

沙溪乡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摸清排污单位底数、产污环节和管理薄弱环节,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以“整合辖区环境监管力量,全面加强环境监管”为目标,按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乡政府组织实施、环保站统一协调、相关站所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特制订以下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及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自查自纠,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使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确保我乡生态环境安全。

二、时间和人员安排

(一)时间。9月10日至14日开展专项检查并长期坚持。

(二)人员安排。

 长:涂  

 员:官  晖、杨桃芳、陈  辉、张  翔、陈  杰、徐小慧、肖永峰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重点检查梓口坊工业园区及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沙场。检查采砂场证照是否齐全,沉淀池是否建设,出水水质是否浑浊。严格规范河道采砂范围,严禁超量采砂、跨河道采砂。

(三)养殖场。检查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情况,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等制度执行情况,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严禁向水体或其他环境倾倒、排放畜禽废弃物,严格排查是否私设排污口。

(四)饮用水源地。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摸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二级范围内的污染源;全方位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

(五)环境信访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检查重信重访、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环境信访案件,以及长期未得到彻底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等。

(六)乡村环境治理。全面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筑工地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检查全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整体情况、是否正常运转,是否落实专人进行管理并检查相应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监管档案。要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养殖场及相关单位建立并完善档案(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

(三)实施分类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对无环评手续开工建设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排污,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可以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拒不改正的,与上级执法部门对接,依法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停业、关闭。

(四)加大惩处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要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断电等手段予以严肃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动,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做好信息公开和调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做好宣传报道,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做好协调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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