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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4-3500-2018-00075 文号胡政文〔2018〕59号
发布机构胡坊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8-17
标题胡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胡坊镇贯彻落实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第一阶段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胡坊镇贯彻落实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第一阶段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
索 引 号SM04904-3500-2018-00075
文号胡政文〔2018〕59号
发布机构胡坊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8-17
标题胡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胡坊镇贯彻落实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第一阶段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胡坊镇贯彻落实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第一阶段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

胡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胡坊镇贯彻落实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第一阶段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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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县驻镇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三明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第一阶段情况通报》(明环督〔2018〕2号)要求,全面做好通报问题整改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根据《明溪县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贯彻落实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第一阶段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环督〔2018〕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胡坊镇贯彻落实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第一阶段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村内、本部门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指导协调、检查调度、督查督办,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具体见附件)

三、严格落实责任。镇效能办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整改工作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第一阶段情况通报涉及胡坊镇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胡坊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附件:

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第一阶段情况通报

涉及胡坊镇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养殖污染方面,存在存栏250头以下养殖户养殖污染回潮反弹问题,尚未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镇责任领导:肖连顺

责任单位:胡坊农技站、镇环保站、镇财政所,各村委会

责任人:姜祖福、卢成锋、陈  珏,各村委会主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严防生猪养殖污染回潮反弹。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全乡生猪养殖污染整治督查巡查,防止生猪养殖污染回潮反弹。

2.根据省、市下达的指标,严格控制生猪养殖总量。

3.配合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加强胡坊镇华健生猪养殖场的监管,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的检查。对违法排污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倒逼养殖业主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二、环境风险隐患方面,部分尾矿库仍存在安全隐患。

镇责任领导:丁绍文、汤均衡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企业服务中心、胡坊国土所、镇环保站,瓦口村委会

责任人:王闽森、马进生、卢成锋、瓦口村委会主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实现尾矿库全过程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和选址,全面加强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评价和管控,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防机制,确保尾矿库地质环境修复工作得到加强。

整改措施:

1.协调相关部门、机构对华莹选矿公司、荣和选矿公司尾矿库环境风险开展全面评估,摸清尾矿库的基本情况,对存在环境风险的,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督促华莹选矿公司、荣和选矿公司加强日常运行管理。

3.镇安监站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快推动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严格尾矿库安全生产准入,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4.镇国土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加大矿业秩序整顿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占地、用地行为。督促华莹选矿公司完成建设用地审批。

5.督促华莹选矿公司、荣和选矿公司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认真开展应急演练,严格汛期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措施,加大巡查力度,遇到险情及时处置。深入开展汛期环保、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各类隐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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