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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7-3500-2018-00010 文号盖政〔2018〕30号
发布机构盖洋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8-10
标题盖洋镇人民政府关于近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平安三率宣传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近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平安三率宣传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907-3500-2018-00010
文号盖政〔2018〕30号
发布机构盖洋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8-10
标题盖洋镇人民政府关于近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平安三率宣传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近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平安三率宣传工作的通知

盖洋镇人民政府关于近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平安三率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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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镇以综治和平安建设为主线,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问题整治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维稳责任,积极防控各类风险,全镇社会大局安定稳定。但综治“三率”指标与前些年相比呈下滑态势,客观反映出综治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推动不够有力、自测制度及入户宣传要求不落实、平安创建氛围不浓厚、司法为民覆盖面不宽等一系列问题,究其根源是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务实、作风不扎实、合力不集聚。

  请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着眼全面提升“三率”水平,结合实际,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立即行动,特别结合当前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召开户代表会、村民代表会议契机,面对面宣传,答疑解惑,落实措施,解决问题,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当前扫黑除恶和禁毒斗争中,为我镇平安建设献策献力。

  一、抓住热点难点,加强排查整治突出问题。重点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解民怨顺民心、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抓好宣传造势,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知晓率。要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盖洋”建设宣传工作。各村(居)要结合当前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召开户代表会、村民代表会议契机,切实落实面对面宣传工作;对少数对“三率”工作有不满情绪的户主或人员要落实专项措施,尽可能解释说服,消除不满情绪。

  三、做好依法行政,大力提升执法工作满意率。镇直有执法权限的所(站)务必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克服简单粗暴及一味“以罚代管”,特别是公安派出所要加强治安巡逻,经常性地到各村(居)开展治安巡查工作,增加群众见警率及安全感。

  

  附件: 1.扫黑除恶这些知识您知多少

         2.明溪县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摘抄)

         3.综治“三率”问卷调查内容


盖洋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附件1:

  【扫黑除恶】这些知识您知多少?

  1.重点打击对象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2.举报方式是什么?

  (1)盖洋镇派出所2720119;盖洋镇“扫黑除恶办”:2720103;

  (2)举报箱地点:盖洋镇综治中心大厅旁边;盖洋镇派出所大厅旁边;

  (3)直接到县委政法委“扫黑除恶办”、县纪委、县公安局等单位举报。

  3.奖励办法

  明溪县专门拿出5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基金,并制定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线索,根据不同线索类型、案件性质和发挥作用大小给予奖励。群众举报的线索,经公安机关侦办,属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十万元奖励;属于涉恶类犯罪集团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一万元奖励;属于普通涉恶类案件的给予五百元至五千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公安机关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案件侦破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酌情追加奖励。

  

  附件2:

  明溪县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摘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涉毒违法犯罪线索,是指违反禁毒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管辖,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及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犯罪线索。具体包括:

  (一)吸食、注射毒品。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三)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易制毒化学品。

  (四)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五)制造加工毒品、制毒物品厂(点)。

  (六)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

  (七)其他涉毒违法犯罪。

  本办法所称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部门以及在其他公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第四条 人民群众发现或者知悉涉毒线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直接到全县各级公安机关举报;

  (二)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明溪县公安局涉毒线索举报电话(0598-2819026)举报;

  (三)通过信件或者其他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明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邮政编码:365200)。

  第五条 举报人举报的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经明溪县公安局查证属实,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吸毒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100元。一次性查获多名吸毒人员的,此项最多不超过1000元。

  (二)提供线索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名奖励500元;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每破获一起奖励1000元;举报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相关规定奖励。

  (三)举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奖励500元,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000元。

  (四)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铲除罂粟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200元;铲除罂粟数量在500株以上30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上3万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元;铲除罂粟3000株以上或大麻3万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元。

  (五)举报正在非法制造加工毒品、制毒物品加工厂(点)的,每捣毁1个奖励5000元。

  (六)举报存在吸毒问题场所的,根据查获吸毒人员的数量进行奖励。一次性查获吸毒人员5-10名的,奖励1000元;一次性查获吸毒人员10名以上的,奖励2000元;查获经营性娱乐服务场所或者私人会所等场所涉毒问题的,奖励3000元。

  (七)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酌情予以奖励。

  

  附件3:

  综治“三率”问卷调查内容

  一、您觉得目前居住的地方社会治安是否安全?(单选)

  1.安全 2.比较安全 3.不太安全 4. 不安全 5.说不清楚

  (如果回答“安全”或“比较安全”跳过此题)如果您觉得不太安全或不安全,请问您感觉当地存在哪些突出治安问题?【多选题】

  1.盗窃 2.抢夺、抢劫 3.赌博 4.吸毒贩毒 5.卖娼嫖娼、制黄贩黄 6.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7.流氓黑恶势力 8.青少年违法犯罪 9.外来人员违法犯罪 10.其他请注明下______

  二、您居住的地方今年是否发生过治安等各类案件?

  1.有 2.没有 3.不了解

  三、您家附近出现矛盾纠纷或治安问题时有没有人解决?

  1.有人解决 2.无人解决 3.不了解

  四、您知道当地开展的“平安县(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吗?您或家人参加了吗?

  1.知道,参加了 2.知道,没参加 3.不知道,没参加 4.不了解

  五、您是否了解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综治组织或派出所、警务室?

  1.了解 2.不太了解 3.不了解 4.说不清楚

  六、您对所在地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政法机关或政法部队的执法工作是否满意?

  1.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满意 4.不了解

  (如果回答“不满意”,提出此问题)如果不满意,主要对哪个部门不满意?【多选】

  1.法院 2.检察院 3.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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