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有关企业:
现将《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明经信〔2018〕31号)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30日
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经信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局领导为组委会主任,运行股及各行业管理股室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成员名单见附件1)。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企业及民爆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政府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三)进企业开展访谈。对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对口宣讲,推动企业切实做好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进企业开展访谈,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高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发动企业组织职工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等;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引导职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督促指导所监管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检验预案有效性并及时修订完善,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害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及时报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加强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动员广大企业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曝光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隐患及事故案例,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积极参与网络宣教和微信“我为安全生产代言”活动。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展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在公共场合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见附件2),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动员企业职工积极关注“福建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参与以“我为安全生产代言”为主题的“福建安全月味儿”“安全在我心中”微信接龙系列活动。
(八)及时做好活动情况报送和总结。活动期间,请各相关企业,7月3日前向我局运行股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联系人:陈琳;联系电话:2813369;
邮箱:mxjm000@163.com
附件:1.县经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
县经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 李远良(局长)
副 组 长:聂育甫(副局长)
李步忠(副局长)
林慧蓉(副局长)
成 员:黄南海(办公室主任)
石林清(经济运行股股长)
钟书涛(投资规划和技术进步股股长)
杨丽萍(节能中心主任)
刘雅芳(企业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股,负责日常牵头协调工作。